清朝有個叫趙翼的文人,他撰寫了一部名為《廿二史札記》的史料。在這部著作中,趙翼站在後來人的角度總結出一套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定律:權力是腐敗滋生的溫床,越是絕對的權力越能助長腐敗現象的出現。
在說起明朝的官場貪腐現象時,趙翼將一眾貪官污吏網羅在一起,將他們歸類為“其富駭人聽聞”的特殊群體。榜上有名的,總共有八個人,其中五個人是沒有後代的太監。
那麼,這五個巨富太監分別是何許人也?
王振和李廣所貪之資,比之正德朝的劉瑾只能算作九牛一毛。到了劉瑾當政這當口,文武百官依舊要到劉太監府上報導,不過他們報導的門檻費已經從一百兩白銀提高到一千兩。後來劉瑾家被查抄時,官差從他家搜出“大玉帶八十束,黃金二百五十萬兩,銀五千萬余兩,他珍寶無算”。
當然,趙翼統計的數位,與其他時期的史料略有出入。根據嘉靖朝《繼世紀聞》的記載,劉瑾的家底總共折“金共一千二百零五万七千八百两,銀共二萬五千九百五十八萬三千八百”。外國人曾在多年前的《華爾街日報》里公佈劉瑾的家產,採用的史證便是《繼世紀聞》。統計的結果是劉瑾總共貪污了白銀1200萬盎司,黃金2.59億盎司。
但若據此說劉瑾家裡有兩億多白銀,著實有些令人費解。通過文獻可知,劉瑾時期明朝一年的稅收僅在幾百萬兩左右,劉瑾從政時期貪污國家幾十年的財政收入,這種說法未必具備可信度。相比之下,《明通鑒》里的說法詳實得多,“金銀累數百萬,珠玉寶玩無算”。可即便是幾百萬兩,對於老百姓來說也是天文數位,也足可抵充國家的一年財賦了。
相比之下正德朝的另一位大太監錢寧就低調得多了,在他家被查抄時,朝廷僅搜出了十萬兩黃金和三千箱白銀,遠不及劉瑾那般誇張。
那麼,明朝最能貪污的宦官是劉瑾嗎?
未必。
明朝最後的權宦魏忠賢,其權力在歷代權宦中堪稱第一人。雖說趙翼並未統計出魏忠賢究竟有多少身家,但根據他所給出的定律來計算,魏閹“其權勝於瑾,則其富更勝於瑾可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