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明明不肯承認明朝的國際地位,且兩國已經斷絕外交往來,但日本卻還是在洪武年間屢次進貢。洪武七年,“其別島守臣氏久遣僧奉表來貢”;洪武九年、十二年、十三年、十五年、十九年均有日本使者來華朝貢。不過,因為這些日本使者並沒有準備相應的國書和表文,所以每次他們前來朝貢,都被朱元璋拒之門外了。
既然,懷良親王與朱元璋決裂,那麼,為什麼日本人還要向大明進行朝貢呢?既是朝貢,又為何不帶上正規的文書呢?根據文獻的記載,這些使者之所以不帶表文,是因為他們想要“迴避稱臣”,通過這種方式使中國與日本的宗藩關係失效。
此外,《明史》中還有這樣的記載:
“倭性黠,時載方物、戎器,出沒海濱。得間,則張其戎器而肆侵掠,不得,則陳其方物而稱朝貢。東南海濱患之。”
由此可見,那些沒有帶著表文來朝貢的“日本使者”,實為一些從事海外貿易的日本倭寇商人。
他們經常乘船前往北韓或中國進行貿易,但因為兩國關係不睦,所以不太景氣。當時的日本,沒有什麼商品可以輸出,而大明卻有許多令日本市場炙手可熱的商品。日本商人雖有心購買這些商品,但他們卻賣不出本土的貨物,沒有充足的資金採購。
在這種前提下,這些商人便“順應時勢”,搖身一變化為海盜,在中國沿海城市撈上一筆沒本生意就跑。有時中國加強海防,這些倭寇沒有機會得手,被官兵抓到就說他們是來朝貢的,將船上裝載的商品作為貢品進獻給朱元璋,以此來混淆視聽。
這些倭寇相當狡猾,他們知道明朝像歷代的專制政權一樣好面子,喜歡“朝貢貿易”。於是,這些矮子便鑽了中國皇帝心理上的空子,在海防空虛時當海盜,海防嚴密時冒充使者。之所以《明史》中出現許許多多的朝貢記錄,就是因為這些倭寇商人太過猖獗,每每通過這種方式逃脫中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