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文除了文筆之外,最主要是要觀察生活的眼睛。
這是最難的,我們經常說,生活不缺乏美,只是缺乏發現美的眼睛。
我們的眼睛能看到萬事萬物,但是要看到生活的小細節,並把它還原出來,這就難了。難就難在一瞬間打動自己的事物,是有概率的,同樣的場景,同樣的人,換了時間和心緒,就未必能產生一樣的情感。
這篇也如此。
其實要看她的文章,立足點在最後,也就是鋪位下方的老人和孫子。
我們要感受到,小女孩並不是喜歡坐這輛車,她只是在這輛車上想起了陪伴自己坐車的人。
文章是因為看到別的老人和孫子的那麼一個瞬間爆淚的。
自己“長大”了,卻在類似自己走過的路上,看到了類似自己的童年。
那個不願買東西的老人因為列車員隨口一句“孩子愛吃”,終於不再嫌貴,買下了東西。
這麼尋常的一個瞬間,讓她想起過去自己的姥爺陪伴自己坐車,當也是如此。
愛可以讓“斤斤計較”的人不再計較。
付出愛的人是不一樣的,但愛的細節是相通的。
失去姥爺的“我”,在前行的列車上,看到了有姥爺的影子。
這才有了這篇文章。
這也是為什麼她在一開頭說“姥姥姥爺牽著我,踏上一趟綠皮火車,自杭州啟程,搖晃過二十五小時,直達內蒙古烏蘭察布。這是我兒時歸鄉的記憶。”
這麼一段看起來有名家手筆的開頭,本質上是因為自己在火車上想起來過去。
不怕念起,只怕覺遲。
奔赴的是去見姥姥的路,坐的是關於姥姥姥爺的記憶的車,看到的是關於姥姥姥爺和我的畫面。
她不是在抱怨飛機,不是在讚美火車,只是在說我在這輛車上看到了故事和故人。
這個世界每天有各種各樣的故事,但不是所有的故事,都可以與自己的故人挂鉤。
他人方寸間,山海幾千重。
這才是最打動人的東西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