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大自然要把人類的壽命定在一百歲左右?
更新于:2025-03-26 08:38:05

首先,人類的壽命上限不是100歲……

目前雖然沒有一個人類壽命上限的絕對值,但目前觀察到的壽命上限是120歲左右,截至目前,世界上確認最長壽的人是法國的讓娜·卡爾芒(Jeanne Calment),她活到了122歲164天(1875-1997年)。這被認為是人類壽命的極限代表之一。

而人類壽命的理論上限目前推測是150歲左右。

2021年《自然通訊》(Nature Communications)的一項研究估算,隨著年齡的增加,人體自我修復能力開始下降,80歲老者恢復健康需要的時間是40歲中年人的3倍,當人類壽命到達在120-150 歲之間時,各項身體機能的自我恢復能力達到臨界值,即使人們健康並且沒有遭受重大疾病,人也會死亡。[1]

那為什麼人類會有壽命上限這個機制的設定呢?目前我們也沒有明確的結論,但也有很多不同的推測和假說。

比如從進化生物學的角度來看,人類以及其他生物進化出壽命上限機制的原因,主要與自然選擇、資源分配、種群適應性等因素有關。

自然選擇的核心是繁殖成功率,而不是個體壽命的無限延長。只要一個個體在其生殖期成功繁殖,將基因傳遞給下一代,它對種群的進化貢獻就完成了。因此,生殖後的生命階段(如老年)對進化的影響較小,這導致自然選擇對延長壽命的壓力較弱。

從生物進化的角度看,物種的首要目標是通過繁殖將基因傳遞下去,而非延長個體壽命。較短的壽命也能加速基因庫的更新,更快適應環境變化。

同時,生物體在繁殖、生長、維持和修復之間分配有限資源。過多的資源用於修復和延長壽命,可能會降低生殖能力(例如育兒的投入或繁殖次數)。因此,進化更傾向於在生命早期保證生殖成功,而不是延長壽命。

而且在自然環境中,大多數個體難以活到生命的“自然極限”,天敵、疾病、意外等通常會導致個體在繁殖后不久死亡。延長壽命對種群適應性的影響有限,因此進化不會傾向於支援這一特性。

而從基因的層面來說,細胞分裂時DNA複製並不完美,儘管有修復機制,但不可能完全避免突變和損傷的累積。過於複雜的修復機制會增加生物成本,因此生物在演化過程中選擇了“有限修復+繁殖更新”的策略,而非無限修復。

同時很多人提到的端粒,也有其自然的意義。端粒縮短雖然限制了細胞分裂次數,但也起到了保護基因組穩定性的作用,防止過多突變導致癌變。

剛才講的是進化生物學的比較主流的觀點,還有一些有趣的假說也可以講一講。

比如“拙劣設計”假說

這個假說認為,很多衰老機制並非單獨演化出來,而是生物功能的“副作用”或“代價”。比如生殖能力的增強可能伴隨後期損耗(如雌性激素的分泌減少導致更年期疾病)。而快速成長和早期繁殖會導致老年病(如關節退化、心血管疾病)。

從這些特性能看出來,自然選擇在某種程度上更關注“短期收益”(早期適應)而非“長期生存”。

還有一個 “衰老的攔路石”理論

自然選擇傾向於強化年輕時有益的基因,即便這些基因在晚年可能有害(如增加癌症風險)。這種“攔路石效應”導致老化與疾病成為不可避免的副作用。也就是說,有可能壽命上限是進化中為了淘汰掉老年個體的一種機制。

所以壽命上限更像是在進化過程中資源分配、環境適應和群體穩定性的權衡過的結果。雖然從個體角度看,壽命越長越好,但從種群進化的角度,適度的壽命限制更有利於種群的延續與環境適應。

這個後半部分的結論並不僅限於人類,其實也適用於大部分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