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冰老師說:“如果有一天你選擇結婚,我希望你是發自內心的幸福,而不是鬆了一口氣,覺得自己總算是完成了一個任務。”
結婚不是目的,幸福才是,所以不是相親,而是相愛。
/
結婚是為了什麼?結婚是為了幸福,是為了比單身過得更好。
和愛的人結婚這種感覺該怎麼形容呢,不僅僅是我們彼此都多了一位至親,一位摯友。
無論生活中任何點滴小事都有人分享,再無聊的一天也不愁空虛的度過。
就算是浪費時間,也覺得這時間浪費的賊有意義。
覺得只有在對方面前,才能全身心的放鬆下來,完完全全的做自己。
不用戴任何偽裝和面具,實打實的干一切想幹的事兒,說想說的話,根本不用擔心對方會把自己給賣了…
選擇一個本身就很好的愛人,建立一段好的親密關係,會讓人從內而外的輕鬆和舒服,幸福感和滿足感也會提高很多很多倍。
/
一位姐妹的自述:
以前恐婚的我,現在才知道和愛的人結婚有多棒婚後能睡懶覺、不洗碗,挑食、剩飯也沒人說。
還能被老公無微不至地呵護,他比戀愛時更好啦。
大半夜肚子餓了,一個眼神他就懂我,給我煮螺螄粉。
我可以放肆吃,再也沒人管這管那。
睡不著覺,兩個人就去客廳看電影、喝冰可樂。
他下班回來給我做好吃的,我在旁邊當小助手。
飯後一起丟垃圾 取快遞、牽手散步;家務也不愁,有掃地機、洗衣機烘乾機搞定!
我倆一起開心地懶,互不指責。
公婆也是超級nice善良大方明事理,從不干涉我們!
愛都在行動裡,我們相互理解、互相尊重。
在我們的小家,一直過二人世界,雖然不大,但是超知足,超幸福!
/
結婚一定要跟自己非常非常非常喜歡的人結婚,喜歡一點點是不夠的,這一點點不足以抵擋歲月的漫長。
可能孩子多哭幾聲多吵幾次架就不喜歡了。
想跟他在一塊喜歡一定要足量,分量足到柴米堆不斷,油煙浸不爛,風雨打不散。
在帖子下發現一條評論:跟先生在一起的第六年,結婚的第五年。
每天見到對方還是會有心動的感覺。
每天恨不得親親抱抱說愛你800次,聽到甜甜的情歌會馬上代入我倆。
在外面辦完事情就想趕緊衝回家,見對方。
毫不吝嗇對另一半的誇獎,也會告訴孩子,爸爸媽媽最愛的是彼此。
生活上互相照顧,事業上互相説明,有共同的目標,做彼此最好的人生合夥人。
生命如此短暫,我們沒有時間爭吵、道歉、傷心,我們只有時間去愛。
所以日子怎麼可能跟誰過都一樣呢?
/
錢鐘書曾說:婚姻是一座圍城,城裡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進來。
但我想說婚姻並不是枷鎖,已婚也不代表不自由。
愛對了人才知道,結婚只是一場酒席,一場熱鬧,而撐起整個人生的是彼此相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