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登記的居住權合同是否有效
更新于:2025-04-10 04:05:46

本文轉自:焦作日報

問題提出:申女士

問題陳述:我之前與好友簽訂一份居住權合同,好友將名下一套閑置房屋提供給我居住,我也支付了一定費用。近日,聽聞居住權只有登記後才生效,心中不禁擔憂起來。我們沒去登記,它還有法律效力嗎?之後會不會被認定無效,讓我失去居住的權利?

行動記者:張 苗

行動結果:4月7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科工作人員對此進行了詳細解答。像申女士這種情況居住權合同有效,但居住權未設立。根據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條規定,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

登記是以合同設立居住權的必經程式,未辦理登記的居住權合同不產生物權效力,合同權利人不能取得居住權。但儘管居住權未登記,雙方簽訂的居住權合同本身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權利人可以基於居住權合同向對方主張權利,但不能以此去對抗合同之外的第三人。

工作人員提醒,想要設立居住權,在簽訂合同后,雙方還需儘快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登記,這樣才能最大程度保障自身的居住權益。

浙江赴滬招才引智
浙江赴滬招才引智
2025-03-26 04:54:34
悅己消費 商機可期
悅己消費 商機可期
2025-03-26 04:55:19
廣東加強紅樹林保護
廣東加強紅樹林保護
2025-03-26 04:55:31
萬噸貨輪一天可卸完
萬噸貨輪一天可卸完
2025-03-26 04:5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