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鄭州晚報
□評論員 任思凝
臨近中午,合肥市長豐縣鳳麟路與龍湖路交叉口的盒飯攤前,早已排起長長隊伍。近日,“盒飯姐”王榮亞稱,有人在其攤位前浪費餐食,還與其父親發生爭執。對此,她非常生氣,一度想要放棄擺攤,但次日清晨,想到還有這麼多人需要自己,她又備菜出攤。出攤後她站在攤位前高聲呼籲:“吃多少打多少,千萬不要浪費!”(4月1日大皖新聞)
事情的起因是,3月30日,有一家八口帶著兩名幼童來吃飯,“盒飯姐”體諒孩子食量小,僅收了兩人10元餐費,但這家人臨走時,還剩了兩碗滿滿的菜沒有吃,“盒飯姐”的父親上前勸說他們不要浪費,他們卻反駁說:“這麼多人浪費,為什麼只說我們一家,我們付錢了想扔就扔。”
“盒飯姐”生氣並非因為顧客食量大,所賺利潤會隨之減少,而是因為顧客不按需取用、浪費食物,更未意識到自己行為存在問題。十元飯盒攤位,本是為工人送去溫暖和實惠的,如此善意卻未被善待,僅是想像一下,也能感受到“盒飯姐”的失望與心寒。
的確,消費者支付餐品費用,可以自主決定取餐量,但“花了錢想扔就扔”的態度,不僅缺乏基本素養,也觸犯相關法律。《反食品浪費法》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鋪張浪費食物資源,消費者應當遵守社會公德,合理消費,避免浪費。也就是說,消費者並非付費就能隨意浪費糧食。
更深層面上,“盒飯姐”呼籲“浪費食物的人一輩子都不要來”的背後,是在遵循“節約糧食”理念,值得點讚。或許,現如今物質生活已經得到較大改善,公眾也早已適應了豐衣足食的日子,但在世界上很多角落,仍有大量人口處於饑餓邊緣。更何況,每一粒米、每一片菜都飽含著勞動者汗水,怎能如此踐踏?無論從何種角度來看,浪費食物都是不該的、可恥的。
近年來,從3元拉麵15年不漲價的山東“拉麵哥”,到17年堅持賣2元糖水的“糖水爺爺”,這些誠信經營的生意人都因在網路走紅而受到過分關注,原本平靜的生活被蹭熱度、博流量之人打亂。可是,不能總是讓亂象一次次發生、讓無辜者承擔一切。否則,在以後的生活中,類似的善行善意或許再難尋覓。
當然,“盒飯姐”不必太難過,也不必對人性產生什麼質疑,因為更多的人還是在真心支援她、喜愛她。十元攤位雖小,卻也飽含“盒飯姐”善意,消費者應該尊重其勞動付出,誠信交易。如此才能讓這個小小攤位,繼續成為喧囂城市中的一抹暖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