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蘭州日報
正面
反面 “寶鞏金城財用恆足”開爐錢
國學經典《大學》中有這樣的論述:“生財有大道。生之者眾,食之者寡,為之者疾,用之者舒,則財恆足矣。”意思是:“生財有條重要的原則,創造財富的人要多,消耗財富的人要少。創造財富時要勤奮果斷,用度開支時要寬舒徐緩。這樣財富便會經常充裕了。”
本人於2017年在拍賣會上拍得一枚古錢幣“寶鞏金城財用恆足”開爐錢。
“寶鞏金城財用恆足”開爐錢是一枚有明確地理標識的甘肅錢幣,正面為“寶鞏金城”,對讀,背面為“財用恆足”,對讀。從其字面我們可以提取以下關鍵資訊:寶鞏、金城、財用恆足。
“寶鞏金城財用恆足”開爐錢,黃銅質,圓穿,錢徑36.9mm,邊厚2.60mm,重量17.39g。寶鞏局鑄,僅見數枚,極其珍罕。
這枚民俗錢幣把出自《大學》的“財恆足”變成“財用恆足”,表面看就是多了一個“用”字,都是財富充足的表述,但實際上其內涵還是有不同的側重點。“財恆足”強調財富的累積和保持,而“財用恆足”除了強調財富的累積和保持外,還要在財富的使用過程中有充足的和可持續的保證。因此,在創造財富和消耗財富之間,要把握好多與少、快與慢的度,這才是真正的“財用恆足”。
從以上關鍵資訊,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這枚錢幣彰顯著一個明確的財富政策,就是“財用恆足”,這是甘肅布政使司成立後面臨的財政狀況和財政政策,開源節流就是最好的辦法。寶鞏鑄錢局清康熙六年(1667年)在甘肅鞏昌府開鑄,七年停鑄,九年鑄錢局移至蘭州。如果把三個關鍵信息寶鞏、金城、財用恆足整合在一起來推斷,這枚具有明確地理標識的鑄幣,是康熙九年(1670年)寶鞏局遷至蘭州後所鑄造的第一枚開爐錢幣,也成為見證蘭州又名金城的實物之一。
蘭州的金城一名,最早見於《史記·大宛列傳》。《史記·驃騎列傳》記載,漢武帝元狩二年(西元前121年),霍去病徵討河西匈奴。那年秋天,從河西返回長安的途中,命麾下將軍李息(北地郡郁郅縣,今甘肅省慶城縣人,西漢時期著名將領)在黃河南岸,依山傍河建起一座城池。李息修築的城堡是蘭州西固城的前身,為漢代金城縣所在地,今天西固區陳官營一帶。漢朝中央政府設置隸屬隴西郡管轄的金城縣,實現了中央朝廷對河西與湟中的有效掌控。
明朝建文元年(1399年),肅王朱楧請求內遷被批准,肅王府由甘州(今張掖)遷蘭州。建文帝派曹國公李景隆來到蘭州,按“下天子一等”規格修築肅王府,大興土木修建王府宮殿、城門園囿。同年,肅王帶領王府官員、幕僚隨從、家眷官兵移藩蘭州,自此以後,歷代肅王坐鎮蘭州。肅王府及蘭州城市的基本規模是由第一代肅王朱楧建設完成的。
關於金城一名的來歷,網路上有三種說法,一是掘地得金說;二是地勢險要有固若金湯之說;三是方位說,金城在都城長安的西面,從五行方位來說,西方屬金,故而命名金城。其實,從大將軍李息建城來看,第二、第三種說法都是事實,第一種說法只是為加快建城的一種策略而已。
錢幣源於流傳,收藏講究機緣。歷代流通錢幣和民俗錢幣都帶著特定的歷史信息和記憶,每一枚流傳有序的錢幣,其背後都蘊藏著特有的故事。“寶鞏金城財用恆足”中的“鞏”是地名,在今天的隴西縣鞏昌鎮。明洪武二年(1369年)裁並甘肅行省入陝西行省,后改為陝西承宣佈政使司。清康熙三年(1664年)分陝西為左、右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司駐鞏昌府(今隴西縣鞏昌鎮)。康熙六年(1667年)改陝西右布政使司為鞏昌布政使司,七年(1668年)又改為甘肅布政使司,將治所遷至蘭州。康熙九年(1670年)鑄錢局大部移至蘭州,保留鞏昌府鑄錢局的稱號,簡稱寶鞏局。因此,在蘭州鑄造的錢幣仍使用“寶鞏”。
寶鞏是寶和鞏的組合。《說文解字》:寶,珍也。清朝統治者認為“錢為國寶”,“錢文系國家要務”“錢法攸關國計民生”。有關錢法頒布、錢局置廢、錢幣重量、錢幣流通等皆由皇帝過問。清順治元年(1644年)仿照明朝的錢制,由工部設置寶源局,由戶部設置寶泉局,開鑄順治通寶。戶部掌管全國財稅,各省鑄錢局統歸戶部管理。自順治元年起,戶部將順治通寶版式頒發部分省份開局鑄造。各省錢局以“寶+錢局的一個字簡稱”命名,如河南省,為寶河局;陝西省,為寶陝局等。康熙三年(1664年)分陝西為左、右布政使司,陝西右布政使司駐鞏昌府(今隴西縣鞏昌鎮)。康熙六年(1667年),戶部准令各省開爐鑄錢,陝西右布政使司奏准在鞏昌府設寶鞏鑄錢局,所鑄錢幣正面為漢文康熙通寶,背面滿漢文“鞏”,極罕見。
□白守愛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