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端產品經理除了要做好產品設計之外,還需要做好銷售與行銷,比如通過差異化的產品定位和命名來佔領客戶心智。這篇文章里,作者就給出了他的一些方法和思考,一起來看一下。
做 G 端產品經理,是不是有一個感受,就是我們的產品名稱有些非常長,外行人看不懂,內行人一聽就知道這個產品是幹啥的。
這就和我們這個行業有很大的關係,客戶要不要買你的產品,首先看的不是裡面的功能,而是產品符不符合當前的政策導向。
所以,我們很多新產品的推出,第一步往往不是埋頭苦幹把功能做得盡善盡美,而是先把“產品彩頁”或者演示版本弄出來,給客戶展示一下咱們的概念和想法。
這就好比相親,你得先把照片和簡歷拿出來讓人家瞅瞅,人家對你有興趣了,咱們再談下一步。要是客戶對你的產品概念不感興趣,那產品設計也就只能停留在“胎死腹中”的階段了。
一、產品命名得貼著政策走
之前我和一個客戶調研產品的需求,他提到要把“出罪和入罪”這兩個概念加進去。他琢磨了下,覺得可以把“掛案清零”和“案件下行”這兩個模組改改名,變成“出罪監督”和“入罪快辦”,這樣就和出罪入罪的概念對上了。
是不是看到這些名字就一臉懵逼,完全看不懂是啥意思,和我們常見的產品功能模組的叫法完全不是不回事。
這些名詞,其實都是“政策”的產物。為了回應政策檔,領導號召,會議精神,我們得“附和性”地強行做產品。這也是 ToG 產品的特性,首先得在產品的名稱上看起來像那麼一回事,符合政策的要求,領導聽著就喜歡,功能是啥都已經是次要的了,因為宣傳的“噱頭”已經有了。
換句話說,我們把上面的兩個板塊名稱換成我們做產品熟悉的叫法,你來感受一下區別:
出罪監督:未辦結案件管理
入罪快辦:案件移送管理
雖然說的都是如何進行相關業務流程的管理,但“叫法”傳遞出來的含義和格局卻有非常大的差異。
常規的產品系統或功能表的命名,顯得很普通,定位就是在業務流程的管理上,確保業務辦理規範、有序、高效,就是這點價值還得是使用人員願意用系統才能體現出來一丁點。
而貼合“政策”的產品名稱,瞬間就上了一個檔次,不僅僅是圍繞業務的辦理,更是為了司法體系的公正,社會治理的有序,人民服務的滿意。
兩者對比,就有一種,你問一個正在砌磚的工人他在幹什麼?前者的回答是“我在砌磚”,後者的回答就是“我在建造一栋漂亮的房子”。
所以,做 To G 產品的功能設計,首先要思考的不是這個功能該如何使用,如何滿足客戶的業務需求。而是得站在更高的立場上去思考,這個功能可以契合哪方面的政策理念,只要“概念”上沒有錯,功能設計上肯定也差不到哪裡去。
二、差異化的命名得“打出來”
大家看到行業內的產品,其實都是根據業務屬性或政策口號來命名,比如,管理非羈押人員不讓他們亂跑的系統,那就叫“非羈押監管系統”,簡單粗暴,一看就懂。
這樣的命名好處很明顯,客戶一看名字就知道是幹啥的,不用咱們費口舌解釋。但壞處也有,就是大家都這麼叫,毫無特色可言,完全沒有品牌辨識度。客戶一看,這家那家名字都一樣,功能應該也差不多吧?
說實話,產品功能理論上大家確實都差不太多。
為什麼呢?大家不都是照著政策文件和業務流程來做的嗎?客戶需求嘛,也就那麼回事兒,簡單明瞭,沒什麼花裡胡哨的。
但專案最怕的是啥呢?前期你給客戶把一個系統梳理的明明白白,項目的資料整理的一清二楚,到了招投標的階段,別家直接整一個同樣名稱的系統參與進來,這個假“李逵”最後把專案給搶去了。
你說,那不怕項目中標了,客戶用起來發現產品不對勁嗎?
還真不怕,一來,客戶用不用系統還兩說呢,就算真有人用,但專案是領導拍板定下來的,產品有問題,使用人員也不能上升到否定領導採購決策上。二來,就算系統真的不好用,但“生米已經煮成了熟飯”,孩子再醜也不能丟,廠家可以配合客戶慢慢調整優化,做著做著系統就好用了。還給我們徒增了一個越來越強的競爭對手。
所以,想要產品有辨識度?除了在功能上做出差異化之外啊,還得在產品命名上下功夫。得讓客戶一眼就能看出你家的產品與眾不同才行,這樣才會出現“真假李逵”搶項目的尷尬局面!
在此,總結出兩條產品命名邏輯:
針對平臺型產品,咱們走的是抽象、寓意路線。比如“天基”、“月空”、“銀河”、“星圖”這些,聽起來就高端大氣上檔次吧?
針對工具型產品,咱們更注重實用性,直接從業務屬性下手。比如“ xxx 寶”、“ xxx 助手”、“ xxx 利劍”這些,一看名字就知道是幹什麼的,簡單明瞭
平臺型產品,覆蓋的業務場景會比較多,包含的子系統也不少,採用抽象的、寓意的名稱,這樣才能顯得更有包容性、更符合平台特性。。而工具型產品,針對的業務需求相對單一,起一個和業務關聯度更高的名稱,更容易讓客戶理解和記憶。
當然啦,命名也不是隨便來的。
首先,名稱一般就是兩三個字,兩個字最好,越短越好記,寫起來和念起來都更高效。
其次,名稱還是得保持一致性,比如,都按照星座來命名,或按照動物來起名,或以公司名稱的某個字來組詞。
最後,產品名稱定出來之後,還是得網上檢索一遍,避免和別家的產品重複了。如果是和別的行業產品名稱重複了,那倒是沒有多大的影響,只要這個名稱不是知名度太高了就行。
產品名稱定出來之後,就得在產品的宣傳介紹中特意強調出來。宣傳多了,客戶的認知中就會對我們的品牌會有更深的記憶。
你想像一個場景,客戶要做某個項目的建設,現在有三家廠商都提供了產品方案,但只有我們的產品名稱有“前綴”,有不一樣的叫法,客戶是不是在給領導彙報的時候,就更容易記住我們的產品。
產品命名,從價值層面來講,一方面可以提升我們產品進行傳播的效率,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強我們產品的差異化屬性。因此,差異化的產品命名才會顯得必要且重要。
三、不能被“概念”把自己玩進去
大部分 G 端企業的運作模式是:“銷售驅動產品走,產品拉著研發走。”
什麼意思呢?就是產品的方向和工作的動力來自於銷售,研發做新技術的創新和研究更依賴產品。
這就會帶來一個什麼問題呢?
我們做產品,有時候就是只有一個模糊的概念,然後就要求你做出來一個系統。你都還在雲裡霧裡,問客戶,客戶也沒有整明白。最後就只能靠自己腦補,堆砌一些可能的功能,然後再去找客戶推銷,一點一點的調整,慢慢梳理出來核心的功能。
這就會帶來幾個問題:
產品八字還沒一撇呢,牛逼就已經吹出去了。先把人搞定,而不是先把產品搞定。先把概念宣傳出去,能不能做出來等有人買單再說。
有些概念比較虛,沒有實際的落地,純粹就是“炒概念”。而客戶希望眼見為實,不好忽悠。為了增加說服客戶的“籌碼”,就會在初期做一堆看起來可能很牛,實際上有可能落不了地的功能。客戶一旦買單了,我們就傻眼了,產品交付不了啊!
大部分概念還真就是概念,一時半會很難用產品來承接。結果就是導致前期你的很多調研,產品功能的規劃設計,最後都會是無用功。
概念型產品,即怕客戶不買帳,前期的工作都白做了;又怕有一個客戶真的買帳,為了這一個客戶我們硬著頭皮也得做出來。但最後發現其他客戶根本沒有這方面的需求,客戶對產品用不上,公司的產品投入也都打了水漂。
比如,我們之前做的 xxx 指揮中心平臺,開始我們自己給定了指揮的理念:指揮人、裝備、用房、業務等等。給領導一講,說是領導很認可,哪曉得是不是領導習慣性的說“好”。吭哧吭呲做了三個月的產品,結果,沒有一個客戶願意真正的掏錢買單,有說概念不錯的,但就是沒有真心掏錢的。
這就是包裝概念,最後把自己給忽悠進去了。
要如何去避免這種問題呢?
核心一點,不要自己去創新概念或創造新的需求,就是找客戶去調研,從客戶口中收集概念,找到需求。
接著,再簡單包裝一下,找更多的客戶去驗證,看下是不是大家都有這方面的需求。然後做出來一個產品,給客戶去使用,再一點一點的改進,最後出來一款成熟的、實用的產品。
最後的話
我一直認為的 G 端產品經理必須深入瞭解產品的銷售與行銷。單純依賴產品設計的能力,這樣是做不出來好賣的產品的。
反過來,就算你做出來的產品功能很實用,但要是包裝宣傳的不到位,也很難打動客戶。經過三五個月的市場競爭,競品立馬就可以複製出你的產品功能,一下子競爭優勢就沒有了。
所以,我們必須在行銷上同樣下足功夫,通過差異化的產品定位和命名,佔據客戶的心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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