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易讓人產生“迷戀”的人,在關係里通常都非常具有表演性。
比如說表演型人格。很多渣男渣女,他們其實絕大部分都是表演型人格。喜歡講故事,擅長營造氛圍感,調動別人的情緒,但要是真落到實處,你會發現,他們特別欠缺辦實事的能力。
為什麼?因為表演型人格,他們的愛都不是真實的。他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自我感動,得到別人的關注。所以你會發現,他們在追求一個人的時候,往往都喜歡搞的特別聲勢浩大、人盡皆知,好像一定要讓所有人都知道“他很愛你”。
但事實上,這些都是假像,表面上看,好像他做的這一切都是為了你,但實際上你可能根本感受不到他的任何愛意,甚至他也不會在相處中,去真正用心地了解你、關心你,因為他只是沉浸在自己的角色中,通過這種方式來樹立自己的人設,包裝自己,好讓你能為他繼續無底線的付出,同時也能贏得周圍所有人的誇讚。
其次,這類人還有一個特點,就是在他得到之前,會理想化目標物件。把你當成完美的神,然後為了博得你的愛,不遺餘力地去表演,但得到了以後,他又很容易陷入另一個極端,也就是全盤否定,肆意貶低你和這段感情,然後再換另一個新目標,開始下一輪表演,不斷迴圈。
所以遇到這類型的人,你的情緒基本上都會像坐過山車,一開始甜蜜暴擊,後面又被狠狠拋棄。但這並不是因為你有什麼問題,而是表演型人格,他們的心智成熟度是非常低的,他們情感易變,喜歡追求刺激,需要不斷地獲得別人的讚賞,才能感受到自己的存在。
所以當他發現從你身上得不到刺激時,那他們可能就會轉而去尋找下一個目標,懂嗎?尤其是如果你本身帶點焦慮型人格或者邊緣型人格,那遇上這種高開低走的表演型人格真的會很慘。
當然還有一種,就是自戀型人格,也就是我們經常說的NPD。如果你見過的人足夠多,你會發現那些非常有魅力的人當中,其實很多都有NPD傾向。
因為NPD從小的生存環境,讓他們沒有辦法發展出一個“真性自體”,他們大多數人在童年時期,自戀需求是沒有得到滿足的。比方說經歷過父母的忽視和打壓,導致他們對自我形成了一種消極、負面的自我認知。
於是為了對抗這種負面認知,遮罩羞恥感,他們就發展出了一種極度膨脹的虛幻的“自我意象”,也就是極度以自我為中心,把對自己的厭惡都投射到外界,從而只保留下自己完美的一面。
所以當你第一眼見到NPD時,你會發現他們往往自我意識非常高,並且很有原則性和目標感,給人的感覺也大多都是強者和精英那種,但事實上,你會發現,跟這類人在一起,你們也很難保持長久穩定的親密關係。
為什麼?因為NPD這個人格類型,他們一開始表現出來的那種強烈的自我意識,都是偽裝出來的一種極具吸引力的人設或形象,目的就是為了讓你在跟他相處時,感覺非常美妙,非常上頭,然後等你沉迷進去,關係也被他套牢以後,他們就開始收割吸血了,等到他在你身上體驗不到刺激感或者其他價值時,他可能就會開始轉向另一個血包。而這時候,你自身的情緒已經完全被他掌控了,想離開他都離開不了,哪怕你能離開,至少也得被扒下一層皮。
所以明白嗎?很多前期看似非常有魅力,身上有很多光環的人,十有八九都是坑。因為行為可以表演,語言都是防禦,如果你愛一個人,只是去迷戀他的外在光環,或者只是那些他表演出來的愛,那你很容易成為他們的“血包”。
一個人最難改變的是什麼?是人格,你要去愛那些本身人格就比較健全的人,這類人才是真正具有人格魅力的。記住,任何競爭,到最後都是人格層面的競爭,人格魅力的重點從來不在於魅力,而在於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