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個架你就覺得要分手了;對方幾個小時沒接你電話你就覺得他在跟別人約會;他一和異性接觸你就覺得他會愛上別人。如果你在親密關係中經常有這樣的痛苦,你可能是被你的認知騙了。
事情明明很小很正常,卻在你心裡掀起了滔天巨浪。因為你對這些事情,有了超出事件本身的解讀,從而導致你情緒失控,陷入痛苦。
正如心理學家費斯汀格說:生活中的10%是由發生在你身上的事情組成的,而另外的90%則是由你對所發生的事情做出怎樣的反應決定的。
埃利斯為這種現象提出了更加完善的情緒ABC理論。A是事件,B指信念,C指情緒和後果。簡單來說,就是指你對事件的情緒C,不是由事件A直接引起的,而是由你對事件的信念B引起的。
舉個例子,假設伴侶約會遲到,你的信念是“他約會都遲到,根本不在意我”。所以結果就可能是你很生氣,並且一天都不給他好臉色,然後這場約會不歡而散。
但如果你的信念是“他不會無緣無故遲到,肯定是有其它事”。然後在他來的時候聽他的解釋,接受他的道歉,最後度過愉快的一天。
客觀事件不變,認知不一樣,結果也會大不相同。你們可以代入一下自己最近一次情緒不好的情況,仔細去想想,就會發現,你的情緒絕大部分來源於你的不合理信念,而不是事件本身。
埃利斯認為,不合理的信念主要有三種思考模式:絕對化要求、過分概括化和糟糕至極。
絕對化要求就是提前為事情的結果做好了預設,並覺得事情應該按照自己的預想發展,沒往自己的想法走就會陷入焦慮。例如“愛我的人無論怎麼樣都會及時回消息;你如果心裡有我,每次吵架肯定是我贏。非黑即白,一分為二。
過分概括化就是以偏概全。看待人和事比較片面,只從一個角度出發,忽略了其它部分。過於絕對的下定義。就比如只因為對方忘記了答應過你某件事沒做到,就覺得他對不起你。他是個不OK的伴侶。
而不合理信念的最後一種思維,糟糕至極就是覺得事件的發生會導致非常可怕的後果,從而陷入異常的恐慌、焦慮中無法自拔。就是我們經常說的災難化思維,吵個架,就覺得對方可能已經出軌了。 稍有事情不合自己心意,就判斷早晚要分開。
其實、伴侶之間的很多摩擦,並不是誰犯了多麼大的原則性錯,有時候真的只是因為對小事的不合理信念,導致情緒大爆發,然後互相都覺得你不理解我,才讓關係變得越來越僵的。因為原則性問題分開的人,其實並不多。
那這些不合理信念是如何形成的呢:
首先就是原生家庭的影響:父母的教養方式,會內化成我們的核心信念。比如你小時候摔碎一個碗,就被爸媽和親人大罵一頓,這個時候你就容易形成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就陷入災難化思考的模式裡。這樣一個不容易被原諒的你,長大後進入親密關係,你也會像父母對你一樣,零容忍一些小問題,覺得對方一旦出現小瑕疵,那你們的感情就走到頭了。可是人無完人,人很難一輩子不出點問題。對麼?
不合理信念形成的第二個原因,就是社會傳遞的錯誤認知:比如小時候看的偶像劇、小說,喜歡設計一個人拯救另一個的情節,還有現在的一些短視頻中,過度渲染一方為另一方無條件的付出,受這些內容影響,大家都容易對愛情產生不切實際的幻想。並代入到現實生活中的伴侶身上,認為做不到就是不愛自己。產生一種非黑即白的絕對思考。但是實際上,愛情並不是人生的拯救者,他只是人生的一種點綴而已。沒那麼重要。也沒那麼不重要。對麼?
那該如何對抗這種不合理信念:
首先,就事件而言,一定要釐清誘發事件是什麼,讓自己生氣的點又是什麼,去察覺自己的不合理信念,一點點的辯駁,比如“伴侶忘記你不吃辣,就肯定是因為不愛嗎,有沒有其他原因存在的可能?。”也可以直接跟伴侶開誠布公的聊你的想法,直到用理性的信念代替不合理信念。
其次,不合理信念背後,很有可能是未被解決的心理創傷。你需要去感受自己的每次激烈的情緒背後隱藏的東西,去看見藏在潛意識深處的問題根源。如此才能追根溯源的療癒自己,改變自己。可能某一天,你就會猛然發現,你的信念已經變得樂觀積極,因為你也已經成為更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