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稅務總局今天發佈消息
3月21日起
納稅人無需預約
即可辦理2024年度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
個稅年度匯算,通俗地講,就是在納稅人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帳,多退少補”,而納稅人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直接關係著減稅紅利的享受。
當前,因部分納稅人不瞭解政策、輕信網路流傳的“退稅秘笈”等,誤填、錯填情況時有出現。稅務部門提醒廣大納稅人認真瞭解政策規定,如實、準確填報資訊,依法誠信辦理匯算。如有疑問,可及時向稅務機關諮詢。
繼續教育有目錄
隨意填報藏風險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稅務部門提示,取得的證書是否符合抵扣條件,應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最新發佈的《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納稅人可通過“國務院用戶端”小程式,搜索“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查詢,同時證書中列明的批准日期應在享受扣除的納稅年度內。對不在《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範圍內的,不能享受定額抵扣。
子女學業已完成,
扣除資訊及時刪
子女教育作為專項附加扣除專案之一,《辦法》規定,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可按照每個子女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稅務部門表示,父母若選擇由一方100%扣除,則另一方不可填報該子女扣除;若選擇均攤,雙方都只能選擇50%扣除標準。同一子女的扣除比例合計不能超過100%。
“一老一小”莫虛填
知曉規定是前提
納稅人贍養父母亦可享受專項附加扣除,但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的扣除方式有所區別。
需要注意的是,《辦法》規定,被贍養的老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實踐中,個別納稅人填報配偶父母、其他親屬長輩、尚有子女在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作為被贍養人,顯然是錯誤填報。
同樣,照護3歲以下的嬰幼兒子女,相關支出也可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住房扣除兩專案,
同一年度勿同享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專案中,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兩個專案都與納稅人居住生活相關。
稅務部門提示,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住房租金項目規定,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根據城市規模按照每月1500元、1100元及800元三檔標準定額扣除。
住房貸款利息項目則明確,住房貸款利息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可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
綜合: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稅務、南通稅務
來源:小強熱線浙江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