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今晚報
4月11日,天津市人社局發佈關於調整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明確月最低工資標準由2320元調整為251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24.4元調整為26.6元。
為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保障勞動者及其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天津市最低工資保障規定的通知》(津政發〔2003〕107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民政府批准,決定調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市人社局關於調整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中明確,月最低工資標準由2320元調整為251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24.4元調整為26.6元,並於2025年7月1日起執行。
據悉,意見可通過電子郵件反饋,郵件主題請註明“最低工資標準徵求意見”,並註明聯繫人姓名和聯繫方式,郵箱位址為tjzdgzzqyj2025@163.com,徵求意見時間截至2025年4月22日,連絡人:吳躍斌;聯繫電話:83218264。
記者 張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