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好互聯網時代老年人“錢袋子”
更新于:2025-03-26 12:52:29

  記者 趙晨熙

  讓每一位老年人安享晚年,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然而,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老年人的“錢袋子”,利用老年人信息辨別能力較差、風險防範意識不強等弱點,編造各類謊言,製造各種陷阱,坑騙老年人的錢財。

  對此,多名接受《法治日報》記者採訪的全國人大代表提出,應進一步完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守護好老年人的“錢袋子”。

  互聯網時代,很多老年人選擇用網路豐富自己的生活,不少“坑老”騙局開始從線下轉移到線上。全國人大代表、好醫生葯業集團董事長耿福能注意到,當前一些網路直播間的主播瞄準老年人的情感需求,通過對老年人噓寒問暖,甚至直呼老年人為爸爸媽媽或爺爺奶奶等方式,利用“親情攻勢”誘導老年人下單購物。

  全國人大代表、河北齊心律師事務所主任齊秀敏發現,網路上各類新式“坑老”騙局層出不窮,且手段不斷升級。一些網路直播間通過編故事、立人設等方式,誘導老年人購買高價服務或虛假產品,比如各類號稱能包治百病的“神葯”以及所謂收藏價值極高的“古董字畫”等,不僅給老年人帶來了經濟損失,也嚴重影響了其身體健康和家庭和諧。

  網路保險銷售廣告以低價或免費為誘餌,誘導老年消費者購買或體驗後進行連續自動扣款;個別短視頻平臺利用演算法鎖定老年人推送離奇、浮誇“微短劇”,以極低價格誘導其繼續觀看並默認開通免密支付;短視頻或購物平臺廣告彈窗誘導“抽獎”,點擊後會被跳轉至第三方支付平台自動扣款……全國人大代表、北京金誠同達(西安)律師事務所主任方燕在調研中發現,當前網路上暗含各類自動扣費陷阱,老年人由於對網路技術和規則瞭解有限,風險防範意識薄弱,往往會成為此類扣費陷阱的受害者。

  如何防範這些網路“坑老”騙局?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織密織牢法網,是代表們的普遍共識。

  在方燕看來,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對網路消費行為有一定規範,但針對老年人網路權益保護的細化條款存在缺失。對於直播間情感綁架式行銷、微短劇自動扣費等新型網路陷阱,法律定性和處罰標準模糊,導致難以精準打擊此類違法違規行為。

  方燕建議進一步細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等在網路領域的適用細則,明確網路廣告發佈規範,嚴禁利用虛假情感誘導老年人消費,並制定嚴厲處罰細則。要規範“先用後付”等特殊消費模式的合同條款,清晰界定雙方權利義務,防止平臺利用格式條款侵害老年人權益。此外,建議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增加網路保護專章,明確老年人在網路消費、社交、信息獲取等方面的權益以及網路經營者、平臺的責任義務。

  “要詳細規定各類網路陷阱的定義、認定標準和處罰措施,為執法司法提供明確依據。”方燕補充指出,還應健全網路安全法律制度體系,強化網路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立法,加大侵犯老年人個人信息行為的懲處力度,增加違法成本。

  齊秀敏建議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增設“誘導性消費欺詐”專章,並明確“坑老”騙局從重處罰的措施。此外,她提出相關部門應形成協同合作機制,綜合運用資訊化、網路化手段,實現電信網路詐騙線索即時互通,不斷創新監管方式方法,針對直播帶貨、養生機構等重災區,定期組織聯合執法檢查,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

  耿福能表示,監管部門要壓實平台責任,加大對網路直播內容以及對電商平臺“先用後付”等各類誘導性功能的監管力度,避免讓老年人落入各類消費陷阱。同時,通過線上線下多種管道,從家庭、社區等多方面加強對老年人法治宣傳教育,幫助他們提高識別虛假內容的能力,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來源: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