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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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0元花瓶擺件、9200元桌椅、2800元學費換購兩套床上用品……據報導,近期,有不少網友吐槽,中公教育向學員承諾的“不過包退”變成了“以物抵債”,可供選擇的抵債物標價普遍高於同類產品的市場價。
作為公考培訓市場頭號玩家,中公教育推出的“不過包退”的協定班模式,讓考生事先與機構簽訂合約,若考不過,機構要退還考生相應的培訓費。這一創新之舉,毫無意外地為中公教育吸引來大量學員,但也為日後資金糾紛埋下了隱患。
去年以來,中公教育董事長多次被學員在評論區“在線討費”。報導提及,中公教育在2024年下半年就已推出“以物抵債”。這些也使得其當初豪言壯語的“包退”大大縮水、名實不符,最終落得個一地雞毛。
本來,“以物抵債”未嘗不可。但前提是雙方合意、貨值相符,抵債物的定價必須合理,至少也要與同類產品的市場價格相當,且必須遵循自願原則,債權人與債務人協商一致。中公教育隨便找來一些二手物品,或者未必實用的花瓶擺件等,標價動輒上萬元,以此強行塞給要求退費的學員,未免荒唐。
其實,很多人之所以選擇中公教育,看重的就是企業口碑。如果“只吃不吐”,招徠學員時說的是一套詞,退費時說的是另一套詞,顯然不可能取信於人。
如此“以物抵債”,不僅涉嫌虛假宣傳,也涉嫌合同欺詐。對此,受害人當然應拿起法律武器,主張自己的合法權利。今年以來,黑龍江省寶泉嶺法院、遜克縣法院各針對學員與培訓機構“不過包退”糾紛做出裁定,均判決教育機構全額退款。
事實上,從去年到現在,相關的討債話題在網上熱熱鬧鬧,灼傷的不僅是機構聲譽,也包括市場秩序。
當下,相關監管部門除了針對“以物抵債”等涉嫌違法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操作啟動調查處置外,也不妨對於類似“不過包退”等廣告宣傳做一番檢視。總之,不能任由教培機構在退費的事情上如此忽悠消費者。
□胡棲安(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