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人行銷已經越來越專業化也職業化,如果攤開一張預算表,會發現花給達人行銷的預算已經是最大頭的行銷支出。
現有體系中的媒介,主要工作撮合交易,說白了就是墊款走賬的,專業價值越來越低。
但是,面對複雜的達人營銷生態,今天比任何時候都需要一位專業人士幫品牌選擇最合適的內容創作者。
而這件事情現在都是媒介、策劃、創意、品牌經理兼職在做。
不管是在甲方市場部,還是乙方行銷公司,需要創建一個新職位來專職做達人行銷策略。
我認為這個職位應該叫——內容買手。
他應該是傳播策略人,能基於客戶需求選擇最合適的內容平臺;
應該是更強悍的達人媒介,不僅有所有達人博主的微信號,還能對他們的屬性與氣質有深度瞭解;
他應該是半個AM,具備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
也應該是個二流創意,幫助達人博主共創內容;
這並不是一個簡單的職位,需要基於達人生態的綜合行銷能力。
以下、Enjoy:
十幾年前,很多公司剛開始成立“新媒體”部門,很多野生乙方剛開始做“social行銷”,
那時候新媒體屬於邊角料,給很少的預算,做一點點傳播。
那時候只有微博,微博上的大V報價也不高,運氣好的話,幾千元能買到幾萬轉發。
現在,“人”的權重只會越來越高,因為消費者的信任座標發生了變化,
從直接信任品牌或媒體,轉向信任具體的人。
達人、博主、KOL、網紅不管叫什麼,這些“社交網路影響者”都將是塑造品牌價值的重要管道。
當新媒體營銷成為主流行銷方式,從投放變成傳播,從TVC變成短視頻時,做事的邏輯就該換一換了。
切換到一個甲方視角,一個專案從立項到策劃執行,在整個執行過程中,仍然按照傳統廣告公司的邏輯去做。
先寫出brief,然後不管怎樣要找到一家乙方,或許是廣告公司,可能是平臺方,讓對方出策劃方案,然後做出品牌素材,再想怎麼做投放或傳播。
在這個邏輯中,達人營銷和達人內容,大部分還是處在輔助角色中,配合品牌內容做傳播,
而挑選達人博主的工作,有時候媒介做,有時策劃選,還有時候看老闆喜歡誰。
而博主所輸出的內容,完全看達人本身的專業素養,有些有廣告背景就懂得為品牌考慮,有些一夜爆紅極度膨脹的則生硬植入,還有一些理想主義從內心瞧不起做廣告。
目前的達人生態已經非常成熟,各家的商業化也越來越成熟。
對於品牌來說,成熟意味的體系越來越複雜,以前平臺少,達人也少,可做的內容也不多,了解起來不算複雜。
現在每個平臺都是上百萬內容創作者,從頂流到中小,然後又分成不同品類行業的人,了解起來更複雜,
靠兼職來做只會選擇自己熟悉的人,了解不夠全面,就選不到最好的創作者。
所以內容買手的專業化,將會極大提升品牌達人行銷的效率,
包括不同內容平台的選擇,達人選擇的準確度,以及達人內容的品質。
品牌方或者行銷公司,也應該更進一步,十幾年前品牌們設立的“新媒體部”,現在要更細化讓一些人成為專業的達人“內容買手”。
如何成為內容買手,誰適合做內容買手?
更細分的達人策略,更強悍的達人媒介,半個客戶經理和二流的廣告創意。
誰能做呢,可能是達人媒介、新媒體創意、MCN策劃等等都可以轉型成為內容買手,但需要具備最基礎的三個標準:
我們展開講講:
平臺角色是基本盤,現在每個內容平臺都發展出了自己的差異化,塑造起獨樹一幟的內容社區。
抖音生態是大而全,日活使用者也是最多的,抖音提的是品牌與經營一體化,
在抖音做行銷必賣貨,絕大多數的項目價值都沉澱在賣貨上。
抖音做出的貢獻是將內容生態與電商生態合二為一了,希望繼續提升內容品質與貨品品質。
小紅書正在快速崛起,小紅書抓住了“種草”這一角色,從種草衍生出整個品牌營銷生態。
種草、搜索、直播正在全面發展,同時小紅書也是高知女性群體最集中的平臺,而女性天然比男性更具分享欲和消費欲,也更具社交話語權。
我認為是創造消費流行的合適土壤。
B站緊握深度內容生態,在短視頻大環境下,B站仍然培養了觀看中長視頻的社區文化,這是非常難得的。
對於品牌營銷來說,中長視頻的優勢在於押中一條就能出圈,
但也難以規模化投放,
同時B站要補充上後鏈路效果,給到品牌更確定性的結果,會讓品牌的買單積極性更高。
還有微博,
作為最早的社會化媒體,現在仍然在牌桌上,成為大眾輿論中心。
包括抖音的董宇輝,快手的辛巴,B站的二舅等等,在最火最出圈的時刻,都是在微博上熱搜被談論。
一個事或一個網紅是否出圈了,就看有沒有上微博熱搜。
所以成為內容買手的基本功,是非常瞭解每個內容平台的行銷角色,
當拿到品牌brief時,很快能理解這個需求在哪個內容平臺可以滿足,為品牌尋找到最合適的傳播主戰場。
第二點是選內容,找什麼達人合作,什麼內容更能實現品牌目標。
看上去是媒介的工作,但仍具備一定的策略性,不止是推薦一堆帳號讓品牌選,
而是依據自己的過往經驗,以及對不同達人的深度理解,
為品牌適配最合適的達人,輸出最合適的內容,這是作為“買手”最重要的價值。
越來越多的達人創作內容,成為品牌投流傳播的主要素材,
這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TVC的價值,讓達人內容去傳達品牌價值,
尤其是選擇核心內容與頭部達人,可以比喻成幫品牌選合適的廣告公司。
一是看達人氣質,這個個人IP的個人氣質是怎樣的,粉絲對TA的印象,是否跟品牌氣質適配;
二是看內容屬性,通常人們將博主們按行業分類,很多時候跨行業合作反而能帶來出奇的效果,內容屬性能融入品牌,就是適配的好達人;
三是看品牌角色,這樣的達人,這樣的內容,能在這個品牌行銷中扮演怎樣的角色,是植入還是融入,是觀點還是體驗。
內容買手需要對達人有深度的理解,才能為品牌找到適配的達人,而更好的買手則可以為品牌找到寶藏達人,比如還沒有成為頭部的潛力達人,比如跨行業合作的創新內容等。
博主達人與品牌行銷人之間,由於屁股決定腦袋,很多時候立場不同,甚至是對立的,
內容買手的價值是在雙方不同立場上建立橋樑,成為連接者。
很多達人在原創內容上表達力驚人,但在商業內容上經驗匱乏,也並沒有專業行銷背景,
而品牌方對達人的理解和要求相對粗暴,只想多一些植入,多介紹自己,logo更大一些,
以這種粗暴要求做出來的內容,除了品牌看的爽,沒有人會喜歡。
而乙方行銷公司更多時候是站在甲方視角的,而媒介只負責找人,大多對品牌和達人理解都不夠深入。
所以就需要一位即理解達人,也能懂品牌需求的內容買手作為橋樑。
內容買手首先得是個二流創意,可以與達人進行內容共創。
內容買手充分瞭解品牌需求,同時更加了解達人內容屬性的基礎上,
基於達人原有內容的氣質與土壤,為品牌尋找合適的角色,塑造能體現品牌價值的場景。
同時是個兼職客戶經理,雖然達人生態比較成熟,很多頂流也有團隊,做當生意來經營,但還是有很多創作者個性比較鮮明,在很多事情上不願意妥協,最終導致無法按時履約。
這時就需要內容買手兼職客戶經理來兩邊溝通,讓品牌內容按時交付,這很重要。
所以,創作者是一群本身就難搞的人,而內容買手則需要深入了解他們的價值與需求,平衡好內容與商業。
最開始叫自媒體,後來叫KOL,B站叫UP主,抖音叫達人,小紅書叫博主,不管叫什麼,這些創作者正在成為商業消費世界的代言人。
品牌行銷從過去的自己說,到現在的他們說。
面對更複雜的達人生態,更重要的達人行銷,內容買手的價值會愈加凸顯。
最後再總結一下,內容買手需要具備的三點條件:
一是平臺角色,
內容平臺的多元化與差異化,形成了不同平台有差異化的行銷角色,
可能是同一個使用者,中長視頻喜歡去B站,殺時間去抖音,搜經驗去小紅書,
所以內容買手要基於不同的需求為品牌選擇主戰場。
二是達人屬性,
內容平臺四五個,但達人可選擇就更加複雜了,
不同平臺不同品類不同階段的達人博主,以及不同的創作形式與品牌的匹配度,
這非常需要一個專業人士來説明品牌做出篩選。
三是共創與履約,
因為瞭解平臺角色與達人屬性,同時具備行銷人背景,
所以內容買手有能力説明品牌與達人進行共創,並按時履約交付。
幫助達人提升商業內容專業度與履約服務能力。
我們再來展望一下看,正如十幾年前的新媒體部門,新媒體小編這些新職位一樣,內容買手應該獨立出來,成為一個新職位,而甲方也要學會為專業買單。
內容買手可以是獨立第三方經紀公司,作為媒介公司的升級版。
對於大型品牌可以在市場部內設置內容買手職位,專職做好一個品牌。
而中大型行銷公司,甚至需要針對不同平臺的內容買手,持續發掘出最新更好的創作者服務於品牌。
傳統廣告時代的核心圍繞big idea,來到新媒體時代后,很多品牌仍然在以傳統廣告的邏輯做社交內容行銷。
而未來,品牌行銷更需要應變於新,應新而變。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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