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明確:社保、公積金必須同時繳納!
更新于:2025-04-08 12:16:55

根據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根據上述規定來看,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繳納社會保險費,否則將受到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同時補繳社會保險費還要承擔滯納金,勞動者也可能以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為由,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其實住房公積金也是強制繳納的。

國務院發佈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係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根據上述規定,我們不難看出,跟社保繳納的時間一樣,企業錄用員工,應該自員工錄用之日起30日內辦理繳存登記,這是強制規定。

如果企業沒有及時為原告繳納公積金,企業也會面臨補繳和被處罰的風險。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除了國家層面的政策,各地有相關的政策規定,這裏簡單列舉幾個地區給大家看看:

一、北京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上海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規定,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少繳或者多繳。

三、浙江

《浙江省住房公積金條例》規定,單位和職工均有按照本條例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並享有本條例規定的權利。

來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易人事、51社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