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清明節假期第二日
在小長假期間
如果有的小夥伴因為工作安排要加班
加班工資應該怎麼算呢?
成都人社局解答來了
4月4日加班
這一天是法定休假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4月5日、4月6日加班
這兩天是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後安排補休的,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則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三倍工資計算公式:月工資標準÷21.75×300%
●二倍工資計算公式:月工資標準÷21.75×200%
溫馨提示:
21.75為月計薪天數。不清楚“21.75”的朋友可以戳戳這篇文章哟→《2025年法定公休日增加兩天,對月計薪天數21.75天有影響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清明之後
接下來還有這些假期——
勞動節休5天,端午節休3天
國慶節、中秋節
連在一起休8天
具體放假安排如下
↓↓↓
勞動節:
5月1日(週四)
至5日(週一)放假調休
共5天
4月27日(周日)上班
端午節:
5月31日(週六)
至6月2日(週一)放假
共3天
國慶節、中秋節:
10月1日(週三)
至8日(週三)放假調休
共8天
9月28日(周日)
10月11日(週六)上班
【來源:愛濟南新聞用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