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男子盜竊1.6元被刑拘,警方回應
更新于:2025-04-06 03:38:08

  據江西省贛州市會昌縣公安局官方微信4月1日消息,近日,江西省贛州市會昌縣公安局周田派出所接到轄區居民饒女士的報警,稱自己家中被盜,民警趕到現場發現,饒女士家中的防盜窗被撬,室內有明顯翻找痕跡,在其中一個房間里,嫌疑人為進入室內,甚至用腳踹門,將木門踢爛。經過詳細勘查,民警初步判斷這是一起入室盜竊案。

  偵查人員經過數日不懈努力,成功鎖定嫌疑人的身份,並展開追捕。隨即民警輾轉奔赴於都、贛州、廣東等地,經過連日追擊,成功將袁某等4人(均為於都籍)抓獲歸案。經訊問,袁某等四人供述了入室盜竊的犯罪事實。

  經查,袁某等4人平日里游手好閒,當天4人開車經過周田,看到饒女士的房子,見附近沒有人家,於是心生邪念入室盜竊,不過他們沒想到的是,一番折騰下來,只得到1.6元。據悉,目前,袁某等4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有這件事,已經在和檢察院溝通,會進一步處理。”會昌縣公安局周田派出所一位工作人員接受瀟湘晨報記者採訪時介紹,他表示儘管該案件被盜竊金額較少為1.6元,但這四人的行為依然屬於入戶盜竊。“無論多大的金額,只要涉嫌犯罪,都可以採取強制措施。”這位工作人員說。

  此事也引發網友熱議:“好評返現都能得2塊”“買三袋辣條都不夠”……此外,也有不少網友為警方點讚:“重點不是金額,是入室”“這是對的,不然後果很嚴重”“為當地警方點讚”……

  △被破壞的門窗。圖/會昌縣公安局周田派出所提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除了盜竊他人數額較大的財物依法構成盜竊罪外,以下四種情形,即使偷一塊錢也要判刑:

  1.多次盜竊(在二年內盜竊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盜竊”)。

  2.入戶盜竊(入戶盜竊,是指家庭及其成員與外界相對隔離的生活場所。包括封閉的院落、為家庭生活租用的房屋、牧民的帳篷以及漁民作為家庭生活場所的漁船等)。

  3.攜帶兇器盜竊;

  4.扒竊(在公共場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竊取他人隨身攜帶的財物的行為為扒竊)。

  ————————————

  轉自:瀟湘晨報

來源:大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