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生”的“數位生命”,你能接受嗎?
更新于:2025-04-05 18:02:40

  新華社北京4月5日電  4月4日,《新華每日電訊》發表題為《“永生”的“數位生命”,你能接受嗎?》的報導。

  2023年上映的電影《流浪地球2》中,科學家圖恆宇為了陪已經去世的女兒丫丫度過“完整的一生”,將她的意識存儲並上傳到“數位世界”之中。短短兩年時間過去,人工智慧(AI)技術飛速發展,讓科幻電影中的天馬行空悄然走入百姓的日常生活。

  僅需一張照片、一段音訊,就能讓逝去的人在數位世界中“永生”,甚至可以模擬逝者的語言風格和思考方式與人交流。“AI復活”這種新的祭奠方式,為人們提供了情感慰藉新途徑;但同樣有質疑聲音認為,“AI復活”挑戰傳統生死觀念,會帶來社會倫理方面的諸多問題。

  如何避免虛擬慰藉造成現實傷害,如何防止技術濫用導致作惡?新華每日電訊記者就此展開調查,探究“AI復活”產業如何健康發展。

和“數位生命”跨時空對話

  不久前的一檔綜藝節目中,一位明星用AI技術讓妻子的父母“復活”,虛擬形象說出跨越時空的一句“我愛妳”,讓妻子潸然淚下。有網友評價,這是“最高級的浪漫”。

  記者在電商平臺搜索“AI復活”等關鍵詞發現,提供類似服務的商家並不少,不少產品價格低至個位數。據商家介紹,這些商品有的可以根據消費者提供的圖片生成短視頻,有的可以根據不同需求定製語音回復,還有的可以根據逝者的音訊類比發聲。有部分消費者在評論區留言,“很真實,讓我很感動”“AI復活技術神奇,讓逝去的記憶重現”。

  “這隻是‘AI復活’的初級版本,如今的科技水平已經可以實現數位生命的實時對話功能。”業內人士表示,借助生成式人工智慧等數字技術,“AI復活”不但能夠實現聲音和畫面的還原,還能實現即時“視頻通話”,説明逝者在數位世界中實現“重生”。

  天津市民張先生用一款名為“靈遇”的App,實現了同逝去的爺爺“視頻聊天”。他介紹,只需將已逝親人的照片、聲音和背景資料錄入併進行數字處理,即可生成數位人物,聲音和樣貌還原度都很高,甚至可以用方言進行交流。“家人們都覺得爺爺彷彿還在身邊。”張先生說。

  “靈遇”App負責人高瑋介紹,當前,人工智慧大模型在“文字層面”的理解和生成能力已經很強,“靈遇”App充分利用人工智慧擬人化主動性交流、類比視覺與情緒識別和永久記憶等功能,拓展了使用者和生成式人工智慧的溝通方式。儘管該App剛上線兩個多月,已有近萬名用戶註冊,數百人使用了“數位生命”付費功能。

  高瑋認為,隨著AI技術的進一步發展,“AI復活”的呈現方式將更加豐富。“可以預測,人與多模態的生成式人工智慧進行情感交流,將成為未來智慧社會的常態。”高瑋說。

打破“生命界限”並非易事

  “‘AI復活’挑戰的是人們對死亡的傳統認知。”天津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副研究員桂慕梅表示,儘管“AI復活”建構起超越生死界限的對話模式,讓生者獲得了更大程度的情感慰藉,實現了傳統祭奠方式的革新,但新技術背後的社會倫理問題不容忽視。

  當人們過度依賴數字技術時,虛擬慰藉很可能帶來現實傷害,受到情感困擾甚至出現心理或生理疾病。桂慕梅表示,生者如果难以走出失去亲人的阴影,沉溺於虛擬世界中,就會影響在現實世界里對真實情感和人際關係的認知,嚴重的會影響正常生活。

  “‘AI復活’技術正在改變人們心中傳統的生死界限。”上海師範大學人工智慧教育研究院副院長林曉同樣表示,長期以來,人們認為死亡是生命體征的消失、意識的消亡,這個自然過程不可逆轉。新技術的出現模糊了生與死的界限,如果不正確引導,可能影響基於傳統生死觀念建立的倫理道德體系。

  “除此之外,還要警惕AI濫用帶來的法律風險。”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王彬表示,AI“復活”技術的應用包含對敏感個人信息的處理,其中包括且不限於肖像、聲音等生物識別資訊以及生平經歷等身份識別數據,若出現洩露隱私或損害名譽的情況,逝者的近親屬有權提起訴訟。

  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49條明確,自然人死亡的,其近親屬為了自身的合法、正當利益,可以對死者的相關個人資訊行使法律規定的查閱、複製、更正、刪除等權利。“此前曾有部分商家或粉絲為求流量變現,未經授權利用‘AI復活’已逝明星,不僅讓生者反感,還涉嫌違法。”王彬說。

  高瑋等業內人士認為,技術濫用的風險需引起足夠重視。“這項技術的本質是利用AI技術對人的容貌、聲音和表達進行複刻,要警惕不法分子藉助‘數位生命’惡意侵權、深度偽造實施詐騙。”他說。

如何更好擁抱“數位生命”

  “‘AI復活’逝者要遵循近親屬‘知情同意’原則。”這是許多業內人士的共識。多位受訪者表示,AI技術迅猛發展帶來了諸多便利,但在使用時要避免對逝者近親屬造成二次傷害。

  “必須捍衛家屬希望和逝去的親人安靜告別的權利。”桂慕梅說,“AI復活”技術應用必須守住法律底線,相關行為必須符合公序良俗,確保逝者家屬權益不被侵害。高瑋也認為,相關企業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標準,確保在用戶明確授權和充分告知的前提下提供服務。

  近年來《互聯網資訊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生成式人工智慧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法規相繼施行,對深度合成內容標識等關鍵問題進行了規範,但“AI復活”產業的相關應用仍處於探索階段,需要不斷改進監管理念和方式,多舉措防範技術風險和技術倫理問題。

  “和其他生成式人工智慧產品一樣,‘AI復活’同樣要顯著標識生成內容,避免公眾混淆。”王彬表示,平台和企業要守好第一道關,在信息採集和使用上要遵循“最低要求”原則,避免過度收集逝者資訊構成侵權,監管部門也要跟得上市場變化。各方齊抓共管,逐步構建技術向善的治理生態。

  儘管目前相關技術還無法實現更高維度的交互反饋,但該產業已經在部分應用場景中展現了巨大價值潛力。“人工智慧在與人的情感交互中將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如何做好技術進步和社會倫理的平衡考量,確保技術服務於人,是未來一段時間不得不面對的重要課題。”林曉說。

詩意二月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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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2:3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