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法院報
莊園,徐晶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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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美,美在太湖水。滆湖作為太湖的“前置庫”“淨化池”,生態區位非常重要。近日,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法院滆湖環境資源法庭聯合江蘇省滆湖漁政監督支隊,在滆湖攬月灣開展“共守一方碧水呵護河湖安瀾”生態修復活動。
活動中,滆湖環境資源法庭就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進行巡迴審判,近百名市民代表旁聽庭審。通過真實案例的現場審理,向社會傳遞“誰破壞、誰修復”的司法理念。庭審結束后,滆湖環境資源法庭聯合多家單位共同開展增殖放流活動,28萬尾花鰱魚苗“躍”入滆湖,為流域增添新的生機與活力。現場,法院幹警還圍繞群眾關心的生態環境法律問題進行答疑解惑,為天更藍、水更清、魚更歡的人居環境凝聚共治力量。
圖①:聯合開展生態修復活動中,武進區法院滆湖環境資源法庭就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進行巡迴審判。
圖②:法庭幹警與市民共同放流魚苗。
圖③:法庭幹警圍繞群眾關心的生態環境法律問題進行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