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取款“取”進派出所
更新于:2025-03-26 05:54:42

本文轉自:今晚報

慌里慌張櫃檯取大額 千里之外老人險遇詐

銀行取款“取”進派出所

  近日,天津警方接到銀行報警,與外省公安協同配合,查明犯罪嫌疑人身份,遠在外省的受害人還未察覺異常,被騙走的50萬元資金已被天津警方精準攔截,涉案嫌疑人也被成功抓獲。

  “我要取……取50萬現金。”不久前,本市河西區某銀行櫃檯前,一名張姓女子不斷揉搓著手中的預約單,神情緊張地向銀行工作人員提出要大額取現。然而,面對工作人員的例行詢問,女子卻更加慌張,和工作人員對話過程中眼神遊離,更是答非所問。看到這種情形,警覺的銀行工作人員懷疑這名女子有“問題”,於是果斷選擇報警求助。

  不一會兒,公安河西分局打擊犯罪偵查支隊和掛甲寺派出所民警相繼來到銀行業務大廳。民警與銀行工作人員細緻核查,發現這名女子的銀行帳戶頭天剛剛收到了大額轉帳資金50萬元,但對於這筆資金的來由,女子卻支支吾吾試圖掩蓋。民警根據資金流向,聯合外省公安機關協作調查,還發現女子手機里有多款可疑境外通信軟體和聊天記錄,判定這名取款人涉嫌犯罪。

  與此同時,千里之外的外省公安機關反詐中心立即上門對受害人進行勸阻。原來,受害人李大娘(化名)前一天遭遇了冒充公檢法詐騙,按照對方要求,李大娘已向嫌疑人帳戶匯款50萬元。直到民警上門講明情況,李大娘如夢初醒,“太感謝你們了,要不是你們,我的養老錢可就都被騙走了”。感激之餘,李大娘更是對兩地民警的快速反應和高效工作連連稱讚。

  天津警方判定這名取款人屬於“跑分”人員,受詐騙分子指揮到銀行取現,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跑分”是行為人將自己的合法帳戶提供給不法分子,供不法分子將違法所得分流轉移,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來源和性質的,可能會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目前,嫌疑人張某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民警提示  

  這種騙術屬於“冒充公檢法”詐騙。此類詐騙案中,騙子利用改號軟體,偽裝成“公檢法”部門的電話號碼增加可信度,以涉嫌違法犯罪洗錢等理由恐嚇受害人,製造緊張氣氛要求受害人配合調查並將資金轉入所謂的“安全帳戶”。

  公檢法機關不會通過電話網路等方式辦案,更不會要求你轉賬匯款。接到此類電話要保持冷靜,不要被騙子牽著鼻子走,及時向當地民警求助。

  記者 張豔 通訊員 於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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