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新婚夫妻網購了一款凈水器,怎料凈水機安裝後出現漏水情況,一夜間,家中木地板、牆板、傢俱等多處受損,損失誰承擔?3月24日,紅星新聞記者從雅安市雨城區法院獲悉,日前,雅安雨城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上述夫婦將商家告上法庭,要求對方承擔修復房屋的費用共計4萬余元。
法院審理認為,雙方合同約定由商家負責凈水器的安裝,而商家委派到現場安裝的工作人員安裝失誤,導致夫婦房屋被淹,因此造成的損失應由商家承擔賠償責任。故夫婦要求商家賠償相應財產損失於法有據,法院予以支持。
資料圖 據圖蟲創意
小劉夫婦是一對新婚夫妻,兩人位於雅安市雨城區某社區的新房裝修好后,準備添置一批小家電。經過多方對比,兩人看中了一台軟水機和凈水器,考慮到網購平臺的價格比線下便宜很多,而且商家還“包安裝”,省去不少麻煩。於是,兩人立馬下單並支付了3360元的貨款,購買了該產品。
一周後,小劉夫婦收到了貨物,商家隨即安排安裝人員上門安裝。半年後,當兩人準備入住新房,打開家中的水電使用時,意外發生了……第二天一早,家中三間臥室木地板被淹,電視櫃、衣櫃、牆板、木門等傢俱因吸水後變形。經過專業人員現場檢查,發現導致“水漫金山”的原因是凈水機排水管未安裝。
怎麼會犯如此“低級錯誤”?小劉夫婦立馬聯繫商家索賠,商家卻把責任推給了委派上門安裝的第三方公司,三方爭執不下,賠償事宜也一直未能解決。無奈之下,小劉夫婦選擇自行修復,共花費維修費4萬余元。隨後,夫婦二人一紙訴狀將商家告上法庭,要求對方承擔修復房屋的費用共計4萬余元。
法院審理認為,消費者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小劉夫婦通過網路平台購買凈水器,與商家之間通過網路買賣的形式達成了凈水器買賣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該合同合法有效。雙方合同約定由商家負責凈水器的安裝,而商家委派到現場安裝的工作人員安裝失誤,導致小劉夫婦的房屋被淹,因此造成的損失應由商家承擔賠償責任。故小劉夫婦要求商家賠償相應財產損失於法有據,法院予以支持。
庭審中,商家將委派上門安裝的第三方公司追加為第三人參加訴訟,並主張賠償責任應由第三方公司承擔。法院審理認為,因本案審理買賣合同法律關係,商家與第三方公司的法律關係非本案審查的範圍,故在本案中不作處理。
紅星新聞記者 蔣麟
編輯 郭宇 責編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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