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錦城湖兩男子用彈弓打鳥:被呵斥后仍未停止 觀鳥愛好者拍下小䴙䴘最後影像丨封面頭條
更新于:2025-03-26 05: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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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 楊濤 實習生 姚媛媛

3月的成都,春意盎然,錦城湖公園內,遊客來來往往,但一幕“不文明”場景卻讓遊人心疼不已。

3月23日晚,有目擊者發帖稱,他在成都高新區錦城湖公園內,發現兩名男子正在使用彈弓打鳥,呵斥之後兩男子不為所動,反而拿著彈弓對著湖面上的小䴙䴘(pì tī)攻擊,造成一隻小䴙䴘死亡。

兩名男子用彈弓打鳥(受訪者提供)

園區內有多位目擊者看到了這一幕,大家都對兩名男子的行為感到憤怒,有目擊者報警並聯繫相關部門。3月24日,記者多方走訪發現,男子用彈弓攻擊小䴙䴘的位置,位於錦城湖公園“林濤石澗”景點附近,目前公園管理方和轄區派出所正在確認小䴙䴘是否死亡,對男子用彈弓打鳥一事已經介入調查。

公園內兩男子用彈弓打鳥

目擊者:呵斥了對方不聽 一隻小䴙䴘被擊殺

李女士(化名)是當天此事的直接目擊者。她告訴記者,事發時間是在23日當天下午16:10分左右,她與朋友正在錦城湖一號湖南岸看小䴙䴘一家,突然一名黑衣和一名白衣兩位男士拿著彈弓,對著水面射擊。

兩名男子用彈弓打鳥(受訪者提供)

李女士說,她發現對方手裡拿著一個巨大的彈弓,隨即,她大聲呵斥對方,“當時那名身著黑衣服的男子還跟我說是鬧著玩的。”李女士告訴記者,2分鐘前,她看到小䴙䴘幼崽的父母還在餵食,但被這彈弓一攻擊,小䴙䴘可能已經死亡。

與李女士所看到的情況類似,據市民王先生回憶,當天他帶娃在錦城湖公園露營時,看到湖面上突然濺起一片漣漪,循聲望去,發現幾米遠的地方,兩位身型魁梧的男子正拿著彈弓擊打湖面里的幼年小䴙䴘。

王先生描述:“剛開始是白衣男子打的,沒打中。後面黑衣男子拿彈弓去打,一發就擊中了,前後可能就一兩分鐘。”隨後,小䴙䴘的身體浮在湖面上,一動不動。

兩名男子中的黑衣男子用彈弓打鳥(受訪者提供)

周邊遊客看到後,紛紛大聲呵斥並試圖制止兩位男子。然而,這兩位男子卻表示“我們在鬧著玩”,隨後仍在湖附近晃悠。

事發後,王先生立刻在附近尋找錦城湖公園的管理人員,卻發現附近告示牌上無管理人員電話。無奈之下,他通過網路搜索到電話后多次撥打,但均無人接聽。同時,對於投訴一事,目擊者李女士也表示,當時她和其他遊客曾四處尋找巡邏保安,但始終未能找到。

李女士還提到,當天天氣晴朗,錦城湖附近有許多家長帶著孩子在研學和遊玩,現場遊客眾多。此不文明的行為不僅對無辜小動物造成了傷害,也給在場的小朋友們傳遞了極其負面的影響。

現場走訪:

公園管理方和警方已介入調查

錦城湖公園位於成都四環路兩側環城生態區,除了少量越冬水鳥外,能見到大部分成都市的常見鳥類。

此前,根據成都市文廣旅局發佈的《成都觀鳥指南》顯示,錦城湖公園的推薦觀鳥鳥類有綠頭鴨、赤麻鴨、小䴙䴘、鳳頭䴙䴘、棕腹啄木鳥、斑姬啄木鳥、灰頭綠啄木鳥、八哥、灰椋鳥、家燕等。

此次事件中的小䴙䴘,是䴙䴘科小䴙䴘屬的一種潛鳥,棲息於湖泊、水塘、水渠、池塘和沼澤地帶,也見於水流緩慢的江河和沿海蘆葦沼澤中,屬於國家“三有”(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保護動物。

疑似被彈弓擊中的小䴙䴘

24日上午,記者在錦城湖公園內走訪發現,對於有人用彈弓攻擊園區內的鳥類一事,不少在園內的遊客也知道這件事。

記者在李女士所提供的事發位置看到,目前,事發地湖面上僅有四隻小䴙䴘在遊動,而公園管理方正在確認“彈弓事件”是否造成了䴙䴘死亡。有工作人員稱,他們已經接到投訴,說有人在園區內用彈弓打鳥,“之前也有小孩拿起石頭打,保安也有勸阻,類似的投訴電話我們接到很多。”這名工作人員稱,對於彈弓打鳥一事,當地警方也已經介入調查。

觀鳥愛好者拍下小䴙䴘最後影像

就在“彈弓擊殺”事件事發之前大約半小時,成都觀鳥愛好者“閃電”正帶著10多位小朋友在事發地點附近觀察小䴙䴘。“沒想到我拍下的畫面竟成為了它的最後畫面。”閃電惋惜地告訴記者。通過發帖網友發佈的照片,閃電發現,事發地點正是自己和小朋友觀察小䴙䴘的位置。

小䴙䴘最後影像(攝影:閃電)

小䴙䴘最後影像(攝影:閃電)

小䴙䴘最後影像(攝影:閃電)

目前正是小䴙䴘育雛的季節,透過望遠鏡頭,小朋友們仔細觀察了小䴙䴘從水中捕捉小魚蝦,又給小小䴙䴘餵食的場景。“小朋友們都十分開心,但當我告訴他們小䴙䴘被獵殺后,都非常難過。”閃電查詢了照片拍攝時間,大約在下午3時許。“如果我們再多呆一會,我們絕不會讓這種事情發生。”,閃電希望公園管理方能加強管理和宣傳,杜絕類似事件發生。

專家解讀:

打鳥違法 希望加大愛鳥護鳥宣傳

來自廣西海洋科學院的生態學博士,從事鳥類生態學、保護生物學等方面研究工作的朱磊對個別人的打鳥表示了憤慨,他說:“打鳥首先是違法行為,任何人都沒有無端為了取樂而剝奪另一個生命的權利。”朱磊希望有關部門能早日抓住打鳥者,並通過這一事件加大對愛鳥護鳥的宣傳。

律師:

“彈弓打鳥”可能會構成非法狩獵罪

“三有”保護動物是指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依據2023年6月30日《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共收錄野生動物1924種,其中包括常見的麻雀、喜鵲、烏鴉、啄木鳥等。

針對兩男子用彈弓打鳥一事,北京澤亨律師事務所胡磊律師認為,一般情況下,使用橡皮筋等作為動力裝置的彈弓,不屬於法律上的管制器械。彈弓本身作為一種娛樂工具,正常使用並不違法,但使用時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不得傷害野生動物和人類。

根據我國《刑法》和《野生動物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如果使用彈弓打鳥或其他受保護的野生動物,可能構成非法狩獵罪,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胡磊律師介紹,非法狩獵 “三有” 陸生野生動物,獵捕1只以上就屬於違法行為。達到20只以上的,公安機關可以進行刑事立案;達到50只以上的,認定為重大案件;達到100只以上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認定為特別重大案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四十九條規定:違反規定的,沒收獵獲物、獵捕工具及違法所得,並處獵獲物價值1至5倍罰款(沒有獵獲物的,處1000元以下罰款 )。

胡磊律師還介紹,若構成治安違法,行為人將面臨沒收獵獲物、獵捕工具及違法所得的處罰,同時還會被並處獵獲物價值1至5倍的罰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的規定,非法狩獵,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