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非法漁具”花樣百出,為何網上想買就買
更新于:2025-03-26 04:31:33

本文轉自:河北法制報

□ 半月談記者 張陽 李思遠

近年來,長江禁漁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涉漁案件總體減少,水生生物多樣性持續恢復向好。據長江航運公安局數據,2024年長江幹線水域涉漁案件發案同比下降8.8%。然而,網上一系列新型“非法漁具”銷售及使用猖獗,缺監管、難監管,有由點及面擴散的趨勢,尤其是在長江支流,對生態危害不容小覷。

新型“非法漁具”花樣百出

鄂西山區一條長江支流,白天水清岸綠,不時有居民散步,而到了晚上,卻成為非法捕魚者鋌而走險的地方。

講起和非法捕魚者“鬥智鬥勇”的經歷,當地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工作人員滔滔不絕:遠遠看到兩個年輕人低著頭,疑似使用明令禁止的可視錨魚設備,執法船剛摸黑過去他們就迅速逃跑,只留下一截電線;接到舉報有人穿著潛水服、背著氧氣瓶、拿著電槍在水下電魚,在岸邊守著卻抓不到人;抓到有人電魚,當場沒收了電魚機,想查網購來源,手機數據卻已提前清空……

近年來,該地非法捕魚者使用的新型“非法漁具”花樣百出,讓執法者都不禁感嘆變化太快。更隱蔽的工具讓非法捕魚變得更加容易,對河湖生態的危害甚至超過傳統的“非法漁具”。

“看似普通電瓶,實際是‘電魚背包’,拎著就走,弄上正極負極就可以電魚。”一位執法人員邊說邊把設備遞給半月談記者。記者接過設備,上面寫著“新能源鋰電池”,側面一排介面可以插上多根電線。鄂西地區另一個縣的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電魚設備既可以在網上直接買,也可以自己購買零件組裝。

該執法人員說,電魚是危害最大的非法捕魚方式,一電河裡死一片,沒死的也會畸形。此外,某款常用農藥對魚類危害極大,在網上以醉魚藥等名稱售賣,一旦使用可能導致區域魚類、植物全部死亡,嚴重破壞生態系統。

還有一些“黑科技”的“殺傷力”也不容忽視。執法中發現的可視錨魚器,由魚竿、視頻監視器、鉤刺等部件組成,包括船釣等方式,專門獵殺大型魚類,破壞力驚人,容易誤傷珍稀魚類。

為什麼部分非法釣魚者趨之若鶩?還是利益使然。“違法成本低,違法所得高。”執法人員介紹,一個電魚機才幾百塊,而大型野生鱖魚價格高,如果漁獲量大一次可以獲利上萬元。

執法人員說,長江禁漁以來,當地河湖生態環境恢復,魚群明顯多了起來,但生態依舊脆弱,遠未恢復到破壞前的水準。如今花樣百出的“非法漁具”,又時刻威脅著當地的河湖生態。

網上想買就能買

執法人員領著半月談記者來到倉庫,打開捲簾門,角落裡堆放著這兩年查獲的大量“非法漁具”。“實際抓到的幾乎都是在網上購買的。”執法人員說,這兩年網路已經成為“非法漁具”購買的主要管道。

網購“非法漁具”輕而易舉。半月談記者以“船釣”“可視錨魚”“醉魚藥”為關鍵詞搜索,在網購平臺上,一大批“非法漁具”直接可見,商家的描述觸目驚心。

半月談記者點開一款付款人數“1萬+”的可視錨魚神器,“到手即用”“紅外感應”等字眼醒目,並標註“全國包郵”“野釣可用”。記者詢問客服,能不能在長江上用,客服不僅回復可以,還貼心發過來使用視頻。

表面上,某網路購物平臺禁止搜索部分關鍵詞,看似斬斷“非法漁具”銷售鏈條。但實際上,這種關鍵詞遮罩方法很容易繞開。比如,直接搜索“電魚”,會彈出“綠網計劃”頁面,提醒消費者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但只需稍稍“變化”,用“新能源撲魚”搜索,就可以輕鬆找到“電抄網”等新型“非法漁具”,並且商家會在商品圖文詳情中標註“你懂的”“一桿搞定”等暗示。基層執法人員介紹,這類漁具遠看就是一個正常的魚竿,在把手裡邊暗藏鋰電池,非常隱蔽,為執法帶來很大難度。

除了網購,部分社交媒體群組也成為非法漁具網購的重災區。執法人員說,甚至還有人在短視頻平臺直播使用“非法漁具”的過程,平臺並不會封禁,他們有時就是以直播為線索找到非法捕魚者。

我國漁業法規定,禁止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禁止製造、銷售、使用禁用的漁具。農業農村部相關文件也規定,禁止使用嚴重破壞水生生物資源的釣具釣法及各類探魚設備、視頻輔助裝置。

半月談記者瞭解到,基層部分地方進一步細化了禁止使用的漁具類型,及時添加了執法中發現的新型對生態威脅大的漁具。但執法人員表示,實際上非法漁具花樣翻新快,且通過網路購買,隱蔽快捷,監管難度極大。

加強源頭監管,斬斷利益鏈條

遏制“非法漁具”網上泛濫勢頭,關鍵要從打擊生產端入手。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長江水產研究所研究員高雷說,從生產端打擊生產“非法漁具”的廠家,相比於從消費端處罰非法捕魚者,執法成本低、見效快且治本。

“要打擊源頭廠家,尤其是加大對地下小作坊的打擊力度。”一位基層執法人員表示,還要打擊消費端的賣魚商販,不賣不明來源的魚,多措並舉斬斷利益鏈條。

農業農村部漁政保障中心工作人員黃健認為,針對釣具、釣法多樣且發展變化快,“違法釣具”清單更新滯後導致違規垂釣者有機可乘的實際,建議各地對執法實踐中碰到的各類釣具、釣法進行充分論證,出台釣具、釣法白名單,有效降低執法難度、堵住政策漏洞。

對消費者的監督也不可少。一位基層執法人員說,可以考慮在互聯網上實施漁具實名購買制度,尤其是可能對河流生態產生較大威脅的漁具,應像買“處方藥”一樣進行批准備案,此舉或將對消費者起到震懾作用。

此外,網路平台務必加強監管。基層執法人員建議,網上漁具銷售詳情介面不得出現誘導、暗示消費者購買后可以開展非法活動的字眼,在醒目位置需強制設置如“該漁具只能在非禁捕區使用”“不得用於生產性捕撈”等提示,並加強普法宣傳。另外,一些使用“非法漁具”捕魚的直播間、短視頻要及時封禁,以免形成跟風和模仿效應。

又至鳥鳴滴落時
又至鳥鳴滴落時
2025-04-07 06:2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