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數破防了!老闆報復員工扛20斤硬幣付工資
更新于:2025-04-15 04:48:45

  近日

  男子謝某拎著滿滿一袋的硬幣

  來到天府新區法院清償執行款

  卻受到了法院的嚴厲批評

  這是為何

  案情回顧

  李某與A公司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一案,天府新區法院判決A公司向李某支付8000元,判決生效後A公司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李某遂向天府新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前督促過程中,A公司法定代表人謝某承諾來法院當場履行。不久後,謝某拎著20多斤的硬幣到法院,稱這些硬幣是其經營店鋪多年的積蓄湊齊的款項,準備將硬幣支付給申請人,並要求申請人當面逐個點清硬幣結清案涉款項。

  對此,申請人李某十分氣憤並拿出證據證明謝某系從銀行櫃檯提取的硬幣,而非系儲蓄積累。承辦團隊經核實后確認,硬幣上載明的年份均為2024年,與謝某陳述的多年積蓄情形不一致。

  經瞭解,謝某對申請執行人心存怨氣,於是想出這個做法洩憤,意圖讓申請人難堪。執行法官遂向其釋明刻意兌換硬幣履行義務的行為屬於故意妨礙執行、惡意履行的情形,不僅不道德,還可能觸犯法律。

  但被執行人態度囂張,表示硬幣也是合法流通貨幣,堅持以硬幣履行,隨便申請人收不收。

  針對被執行人故意刁難,藐視司法的行為,執行法官嚴厲批評教育其錯誤行為,並要求被執行人逐個清點硬幣,明確硬幣數量后履行。

  最終,被執行人在清點不到一半時,情緒崩潰,主動承認錯誤, 向法院出具悔過書,並通過銀行轉帳向申請人履行了支付義務,本案當場執行完畢。

  法院提醒

  按時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是每個公民的責任。硬幣雖然是法定貨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但如果只是為了一時的洩憤,用消極的方式對抗執行,不僅會徒增法院工作量,也會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

  對於故意妨礙執行的行為,法院輕則進行批評教育,重則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四川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