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拉松跑者照片隨便賣?這樣的商業模式問題很大
更新于:2025-04-06 00:06:22

55萬張照片隨便看、付費下。近日,“2024橫琴馬拉松”部分參賽者向南都反映,其在通過賽事照片平臺“愛雲動”下載個人參賽照片時,發現只要願意支付高價,任何人都可以下載他人參賽的照片、視頻並使用。橫琴馬拉松方面表示未與“愛雲動”簽署任何合作協定,也未授權其拍攝。

近年來,馬拉松運動在國內日漸火熱,讓“愛雲動”這類平臺嗅到了商機,但拿著未經跑者和賽事主辦方授權的照片牟利顯然是在法律的“雷區蹦迪”。我國民法典規定,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除非是為了個人學習或新聞報導這種合理使用管道,“愛雲動”的行為顯然不屬合理使用,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權。

3月底,一段拍攝於無錫馬拉松現場的視頻中,一男一女舉止較為親密,引發了網友一系列猜想和討論,甚至殃及毫不相關的個人與企業。這就是保護肖像權的必要所在,當肖像被洩露,一個人何時、何地、與誰在一起、在做什麼等資訊被公之於眾後,被討論、面容資訊被用於不法管道都是有可能發生的。“愛雲動”此舉是將數萬名跑者的人格尊嚴及社會評價置於潛在的風險之中。

甚至有人發現“愛雲動”存有自己照片後希望平臺將其刪除,卻似乎遭遇了阻礙。社交平臺上一名網友表示,自己聯繫平台刪除,卻被告知“需要身份證照片”,且只能刪除單人照片,“合照不給撤,撤的話兩個人的身份證都要”。若這名網友所說情況屬實,“愛雲動”稱得上十分霸道了。不想在這露臉?可以,拿身份證照片來換。照片被拍攝、被上傳不用經過跑者同意,從平臺中被調取無需任何程序驗證是否本人,要求刪除的時候卻要提供照片內每個人的身份證,一進一出兩套標準,“寬進嚴出”算是被其玩明白了。

上至侵犯跑者個人肖像權,下至侵犯主辦方版權。馬拉松賽事主辦方享有賽事傳播權,“愛雲動”此舉涉嫌侵犯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廣播組織權,體育法第五十二條也規定,未經體育賽事活動召集人等相關權利人許可,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採集或者傳播體育賽事活動現場圖片、音視頻等資訊。況且,大量攝影師沿途拍照,若平臺管理不善很容易對賽事安全形成威脅。要知道,“2024橫琴馬拉松”已不是“愛雲動”第一次被指無授權拍攝的大型賽事,且“愛雲動”也並非唯一以這種方式營利的平臺。

當然,這樣的操作之所以能形成規模,還是因為供需沒能達成平衡。南都記者發現,橫琴馬拉松官方提供了照片查看下載平臺,並不收費,但個人特寫照片較少。官方渠道的攝影力量供應無法滿足跑者的留影需求,就為“野拍”提供了生存空間。馬拉松主辦方不妨試著將付費攝影這項工作納入管理、規範起來,例如充分徵得跑者的知情同意併為不願意出鏡者打碼。若只是一味地與這些平臺撇清關係而沒有其他有力行動緩解現狀,也是一種躲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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