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繼“千禾0”是註冊商標引發熱議后,“壹號土豬”也成為網路熱議話題,營銷宣傳“文字遊戲”再次引發關注。
“壹號土”也是商標
前段時間,千禾味業旗下產品“千禾0”醬油被檢測出鎘成分,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有消費者指出,“千禾0”作為註冊商標,其命名方式易與“零添加”概念產生混淆。
3月20日,千禾味業針對醬油產品檢出鎘及“千禾0”商標爭議發佈說明,試圖澄清公眾疑慮。關於“千禾0”商標爭議,千禾味業強調其產品嚴格按照“零添加”標準生產,不存在蹭熱點或誤導消費者的行為。
在“千禾0”是註冊商標引發熱議后不久,“壹號土豬”也成為網路熱議話題。有網友發帖稱:“‘壹號土豬’中的‘壹號土’竟然也是註冊商標?”該話題迅速激起網友的關注和討論。
中國商標網顯示,“壹號土”確為註冊商標,申請人為廣東壹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註冊日期為2009年7月7日。
據上游新聞,“壹號土豬”出品企業廣東壹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證實,“壹號土”確實是公司註冊的商標,用於旗下系列產品,“‘壹號土豬肉’只是這系列下的一個產品。”
在電商平臺,公司官方網店客服人員表示:“‘壹號土’是公司品牌,‘壹號土豬肉’是‘壹號土’品牌與‘豬肉’商品的組合。”該客服強調:“我們只銷售土豬肉,沒有其他普通豬肉。”對於如何區分普通豬肉和土豬肉,客服表示:“只能通過口感區分,土豬肉吃起來更肥厚、更香。”
上述公司相關工作人員也強調稱,“壹號土豬”為公司的熱銷產品,消費者認可度較高:“很多忠實消費者反饋,我們的豬肉味道與其他豬肉有明顯區別,他們能吃出來。”當上游新聞記者詢問公司使用“壹號土豬”標識做宣傳是否妥當時,該工作人員表示:“我向公司相關部門負責的同事反映一下,後續將給予具體答覆。”
除了豬肉產品,公司還經營雞、雞蛋產品。公司官方微博顯示,在公開場合,廣東壹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將“壹號土豬”“壹號土雞”“壹號土雞蛋”作為賣點宣傳。
兩個北大生的豬肉生意
壹號土豬創始人是陳生和陸步軒,兩人均畢業於北大。其中,陳生是北大經濟系畢業生,陸步軒是北大中文系畢業生。
據農民日報此前報導,陸步軒,殺豬賣肉20幾年,綽號“北大屠夫”,在世人眼中,他是盛產“天之驕子”的北京大學的另類。2013年4月,陸步軒受邀回到北大做創業講座時,幾度哽咽,稱“我給母校丟了臉、抹了黑,我是反面教材。”
1989年,從北大中文系畢業,陸步軒的事業發展並不順利,他曾經先後做過多種職業,開過化工廠,做過小生意。1999年,陸步軒經歷了兩次創業失敗,虧損20多萬,兜里甚至連100塊錢都沒有。
“為了謀生去賣豬肉。”陸步軒操起了殺豬刀,開始了殺豬剁肉的買賣,天之驕子成了農貿市場的小販。“家人都不知道,瞞著家人去賣豬肉的。”陸步軒回憶說,當父親第一次看到自己拿著殺豬刀在菜市場切肉,眼淚撲簌簌掉下來。
2003年,他被媒體廣泛關注,也被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陸步軒沒有消沉,恰是在人生最黑暗的幾年,他用“北大水準”照亮了肉鋪的案板——誠信、細心,他從來不賣注水肉,傾聽顧客反饋,把賣肉做到極致,他的檔口每天能賣出十二頭豬。
機會是給有準備的人的,陸步軒的北大師兄陳生在深入接觸陸步軒後,決定和他聯手賣肉,做符合高端豬肉需求的品牌豬肉。他們自己養豬、自己賣豬,創新採用半開放式的大空間養豬,讓豬自由活動,豬場里還設有音響,專門給豬聽音樂,“只有心情愉悅,才會長得又肥又壯”。
把養豬做到極致,2015年,陸步軒和師兄陳生兩人聯手打造的壹號土豬銷量超過10億,在國內成為響亮的土豬肉第一品牌。陸步軒說:“應該也不算給母校丟人了。”
廣東壹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官網顯示,“壹號土”、“壹號土豬”品牌已獲國家核准商標權。
天眼查顯示,廣東壹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共申請商標866個,其中“壹號土”相關商標共申請197個,已註冊117個。而帶“壹號土豬”字樣的商標圖案,儘管曾在2022年6月成功註冊,但在2023年6月26日,圖案略有調整的“壹號土豬”商標申請卻被國家商標局駁回。
截至2019年,壹號土豬已在全國35個城市開出2000多家連鎖店。2022年,據媒體報導,壹號土豬年銷售高達18億元人民幣。另據《科創板日報》2024年報導,陳生曾對媒體表示,壹號土豬也有上市計劃。
“文字遊戲”何時休?
食品行業這種行銷手法其實並不鮮見,從“0糖”到“低脂”,從“天然”到“綠色”,許多食品包裝上充斥著似是而非的行銷用語。
據消費日報網,有消費者反映,濟南金曄食品有限公司旗下“山楂滿滿”產品包裝上“其他沒有了™”商標利用模糊的語言來暗示產品沒有添加任何不良成分,這類商標讓消費者在選購時產生誤判,進而忽視了真正的產品成分。
濟南金曄食品有限公司品質部相關人士表示,“山楂滿滿”產品的成分中確實僅含有山楂、水和冰糖,未使用其他添加劑。她解釋稱,“因為市面上有很多類似的標識,所以公司決定將‘其他沒有了™’註冊為商標。”該人士還透露,“其他沒有了™”商標目前尚在審批過程中,尚未正式註冊成功。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明確規定: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產地產生誤認的,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業內人士認為,企業利用法律的模糊地帶“打擦邊球”來規避監管,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也破壞了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商標的本質應在於區分商品和服務的來源,而非通過模棱兩可的語言誤導消費者。這類“文字遊戲”本質上是在玩弄法律,而最終受害的卻是消費者的信任。當消費者發現"0"並非真的是"零"時,失去的不僅是對單個產品的信任,更是對整個行業的信心。監管部門應當細化相關規定,明確區分商標與功能宣傳;企業應當摒棄投機取巧的行銷手法,回歸誠信經營的本質。
就在今天(3月27日),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了50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9項標準修改單,新的預包裝食品標籤標準明確提出,不允許再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語對食品配料進行特彆強調,避免企業利用消費者追求“天然”、不喜歡食品添加劑的心理,吸引消費者購買。
食品安全關係民生,期待食品企業能夠放下文字遊戲的小聰明,用真實的產品品質贏得消費者的信任。這才是食品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正確打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