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檢察日報
將煙絲與果汁、中藥混合,經過發酵、晾曬等程式製成“香灸”,再打著保健的幌子,通過網路售往全國20餘個省市——
這種“香灸”,比香煙還有害
姚雯/卡通
“前幾天在我院12309檢察服務大廳,有老人反映收到‘靈芝煙貼’,我拍照舉報,當天煙草局就上門查處了。”近日,山東省萊州市檢察院檢察官孫豔玲向記者展示國家煙草專賣局研發的“網路售煙違法舉報”小程式,“針對打著保健品名義制售類煙製品問題,群眾可以拍照上傳可疑產品,小程式會AI自動比對煙絲特徵,48小時內必有回應。”孫豔玲說。
越來越多的群眾逐漸掌握並運用“網路售煙違法舉報”小程式參與社會治理,這一積極轉變,和萊州市檢察院在辦理一起非法經營案時制發的一份檢察建議密切相關。
煙絲混合中藥製作“香灸”
“一輛麵包車頻繁出入某村一處廠房,車裡裝的全是麻袋,疑似無證制銷煙草製品。”2022年10月24日,一通匿名電話打進萊州市煙草專賣局。收到線索后,執法人員迅速行動,在廠房內查獲煙絲6582公斤、半成品煙絲318公斤及添加果汁、中藥浸泡的煙絲5640公斤。
經查,2022年1月,仲某租賃了一間廠房,並自學用煙絲製作一款名為“馨百草”的香灸,在未取得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從陳某等人處購進煙絲后,加入自製的果汁、中藥,經攪拌、浸泡、烘乾、晾曬、包裝成袋后,夥同劉某向隋某等人銷售。隋某等人明知該產品系煙草專賣品,在未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仍將購買的產品對外銷售。
案發後,為逃避打擊,仲某等人銷毀了和下線客戶聯繫的相關信息,並將涉案帳戶內的800余萬元提現轉移;面對訊問,仲某等人堅稱這是“中藥保健原料”製成的“香灸”。
這些產品到底是“香灸”還是“香煙”?公安機關經初步偵查發現,仲某等人將煙絲粉碎后,混合果汁、中藥發酵,利用“葯食同源”概念包裝成保健品進行銷售,並通過網路平臺虛假宣傳,聲稱產品具有“治病功效”,吸引大量中老年人購買。
2023年9月13日,萊州市公安局與萊州市煙草專賣局聯合執法,將仲某等人抓獲歸案。經查,仲某等人共銷售涉案產品1萬余公斤,非法經營金額達1830萬余元。
辨別涉案“香灸”的真實身份
因涉案產品的特殊性,萊州市檢察院應邀依法介入該案。“他們在網路上傳播‘吸灸療法’的視頻,聲稱能治療高血壓、糖尿病,許多老人信以為真。”承辦檢察官孔虎向記者展示了一段宣傳視頻,只見視頻中一名中年男子手持“香灸”點燃,煙霧繚繞中高喊“連吸三天,血管年輕十歲”。
然而實際情況並非如此。雲南一名消費者吸食“香灸”后出現頭暈、噁心、發燒咳嗽等癥狀,吸食到第四天呼吸困難,醫院確診其為重症肺炎、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呼吸衰竭、呼吸性鹼中毒等疾病。“這類製品未經任何安全檢測,危害遠超傳統捲煙。”孔虎說。
為了牟取高額利潤,仲某等人明知制售的“香灸”成分絕大部分為煙草製品,仍大肆生產、銷售。同時,為了逃避打擊,仲某等人採取“隱蔽生產、熟人介紹、會員銷售、物流交易”的模式,生產窩點多設於偏遠農村,其銷售網路層級嚴密,下線代理往往以傳銷形式發展會員,層級抽成高達50%,形成了“生產—批發—零售—吸食”的完整鏈條。
涉案產品形態介於保健品與煙草製品之間,混合中藥、果汁的煙絲是否屬於煙草專賣品?涉案範圍橫跨山東、四川、重慶等20餘個省市,且大多通過網路銷售,管轄權又較為分散,該如何固定證據,確保案件順利推進?結合案件審查情況,承辦檢察官從三個方面提出取證意見:一是建議公安機關鑒定涉案產品的煙絲含量,根據涉案產品的製作工藝及原料、煙草專賣品的相關法律規定,明確煙絲中混合中藥、果汁等生產出來的涉案產品是否可以認定為法律意義上的煙草專賣品;二是建議公安機關對涉案原料進行取證鑒定,明確是否屬於摻雜、摻假,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三是建議公安機關加大偵查力度,理順案件管轄問題,確保司法辦案效果。經鑒定,所涉“香灸”為煙絲含量高達94.17%的煙草專賣品。
2023年9月,煙台市煙草專賣局與煙台市公安局聯合向國家煙草專賣局、公安部申請對該案掛牌督辦。公安部指定萊州市公安局統一管轄后,萊州市檢察院與萊州市公安局組成專案組,定期召開案件推進會,及時了解偵查工作的進展情況,並對偵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聯合攻堅破題。
2023年12月19日,萊州市公安局以仲某等11人涉嫌非法經營罪移送萊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經萊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2024年7月19日,萊州市法院經審理,以非法經營罪判處被告人仲某等11人六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各並處罰金。
檢察建議推動整治涉煙新型製品
中醫概念上的“香灸”是用中草藥製成的條或柱,用火點燃,在經絡上進行治療而達到袪病止痛和保健功效等目的。仲某等人掩蓋產品的煙草特性,通過虛假宣傳,誘騙大量不明真相的群眾上當受騙,不僅擾亂煙草市場秩序,更損害消費者身體健康。針對新型涉煙產品屬性模糊、監管依據不足等問題,2024年3月,萊州市檢察院在深入調查後,向萊州市煙草專賣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其加大對網路售煙、類煙製品的打擊力度,進一步明確混合中藥、改變形態后的類煙製品定性等。
對此,萊州市煙草專賣局迅速行動,明確類煙製品認定標準,同時會同公安機關開展聯合打擊行動,深挖上游銷售商和下游零售商,共搗毀收購、加工、儲存、銷售等窩點7處,查獲煙葉、煙絲、薄片及“百草灸”等類煙製品2萬余公斤,涉案金額1.2億元,移送審查起訴案件2件6人。
2024年4月,萊州市檢察院與該市公安局、煙草專賣局、萊州市委網信辦聯合制定了《強化新型涉煙違法行為治理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強化對互聯網虛假宣傳行為的監控處置。同年12月,萊州市檢察院聯合該市煙草專賣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煙草相關法律知識宣傳活動,進一步規範煙草市場秩序,增強經營者的守法意識和社會公眾的自我保護意識。
今年2月25日,萊州市檢察院與該市煙草專賣局召開嚴厲打擊新型煙草製品案件座談會,就如何加強部門協作、形成執法司法合力進行深入交流探討,為下一階段高質效辦理涉煙草類案件奠定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