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可擦墨水筆寫支票篡改收款人,新加坡一女子轉走公司二十幾萬元
更新于:2025-04-11 13:01:24

欠了外債,新加坡一女職員用可擦墨水筆填寫支票,讓上司簽名,事後把支票收款人改成自己、丈夫和友人的名字,轉走公司近5萬新元(約合人民幣27.3萬元)。

被告黎亞傑面對七項指控,4月8日承認兩項偽造檔罪和一項失信罪,余項由法官審判時一併考慮在內,她隨後被判坐牢18個月。

被告需要錢要把小孩從峇里島接到獅城,因此欠了朋友和丈夫一些錢,於是萌生起利用公司支票來“偷錢”的想法。

她在2021年至2022年5月,是一家公司財務部門的職員。被告當時使用可擦墨水筆在支票上,寫下公司需要付款的當事人姓名和金額,隨後再讓董事簽名。不過,她卻沒有把支票存入,而是把支票上收款人的名字擦掉,更改成自己、丈夫和一名友人的名字。

被告前後更改了5張支票,共轉走公司近5萬新元,被告用這些錢支付自己的開銷、食物、機票,以及用在孩子身上。

被告向丈夫和友人謊稱,這些錢是之前她代公司購買物品,公司報銷的。

公司最終在進行年度審計檢查時發現被告行為,公司董事也在2023年5月5日報警。

瀟湘晨報記者傅圓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