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無錫市錫山區法院發出了江蘇首張“個人破產”信用修復證明書,證明書發給了一位農貿市場攤主衛雲培。他是如何從“個人破產”到清償債務並最終修復信用的?
他叫衛雲培,3月20日,老衛收到了來自法院的一張信用修復證明書,證明書上明確寫著債務人已按計劃清償完債務。這也意味著老衛恢復了個人信用和社會活力。這一天,老衛用了7年的時光。
衛雲培夫妻倆是重慶人,1986年來到無錫打工,從工地的泥瓦工做起,一路打拚,1993年,衛雲培拉起了一支施工隊開始在周邊城市承包工程。
2012年,由於“發包”老闆“失蹤”,資金鏈斷裂,衛雲培欠下了30多萬元的外債。2018年,他被兩位工友起訴,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不僅欠了外債,還被法院列為失信人員,老衛一時之間不知該如何面對。想通之後,老衛沒有頹唐,也沒有選擇做“老賴”,決心和妻子一起去菜場擺攤,夫妻倆要用每天微薄的收入償還巨額債款。
司法新舉措助“誠實而不幸”者重獲信用
決心靠自己擺攤收入來償還欠款的衛雲培沒想到,他的個人情況也受到了錫山區法院的關注。2021年,作為試點,錫山區法院推出“類個人破產制度”,老衛的情況因此迎來了轉機。
錫山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 吳修貴:他在執行過程當中非常配合我們法院的工作,沒有發現有轉移財產、逃避執行這樣一些行為,所以我們初步認定就是老衛這個人,他符合我們“誠實而不幸”的原則。
“誠實而不幸”原則,是指債務人的負債原因是能夠被社會公眾所理解的,比如老衛就有擔保負債、自己也有被拖欠的款項等原因。其次,老衛在整個過程中都是如實申報,沒有不誠信的行為。因此,2021年9月30日,法院裁定批准衛雲培個人債務清償計劃,同時豁免部分債務,分期三年半清償剩下的75838元債務。此外,法院綜合考慮衛雲培一家的實際情況,還豁免了原本需要強制執行的生產生活必需品,比如一輛二手麵包車、手機等生活用品,還有收款碼的使用等,價值並不高,但都是能夠保障老衛夫妻倆能進貨經營和生活使用。
錫山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 吳修貴:學理上叫自由財產,也叫豁免財產。如果說正常執行的話,是要強制執行的。那麼我們就考慮,放水養魚,讓債權人和債務人達到一個良性的迴圈,既能夠最大地保障債權人的利益,也能夠讓債務人重新回歸正常的生活,發揮其最大社會價值,創造更多財富,最終又反哺這個債權人。
為了攢錢還債,老衛戒掉了抽煙喝酒,每天淩晨準時起床出攤。幾年下來,夫妻倆的日子過得艱辛清貧,但安穩平靜。今年1月27日,老衛償還了最後一筆欠款15838元,曾經沉甸甸壓在頭頂陰霾徹底消散了。
2025年3月20日,錫山區法院專程向衛雲培發放了信用修復證明書,明確債務人已按計劃清償完債務,滌清了相關失信資訊,並告知相關主體在融資信貸、市場准入等經濟交易活動中,不再因此案對衛雲培予以信用懲戒。
錫山區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長 林雙:我們希望通過這樣外化的一份證明書,能夠為他的信用進行一定程度的背書,就是告訴相關這種機構,他其實是一位誠信履約的債務人。
衛雲培將來之不易的信用修復證明書整齊疊放,與之前的幾本記帳簿放在一起,鎖進家中櫃子。外出打拼數十載,從沒有像這一刻,讓衛雲培感到輕鬆愜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蘇全省法院受理類個人破產案件1290件,214名債務人得到免責。更多像老衛這樣的債務人,通過自己的努力,還清欠款,恢復了個人信用和社會活力。
“個人破產”信用修復證明書有何重要意義?
衛雲培被列為“誠實而不幸”的人,到底符合什麼情況才屬於“誠實而不幸”?這張“個人破產”信用修復證明書具有怎樣的意義?
法律專家 岳屾山:我們國家的個人破產制度目前還處在地方試點的階段,像江蘇、浙江也是通過像類似於個人破產或者個人債務集中清理等模式,在開展著實踐。這些試點旨在是為“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提供一個債務紓困的路徑,同時也在積累立法經驗。
“誠實而不幸”,它是個人破產制度的核心前提,每一個試點地區可能不太相同,但是基本上通過司法實踐構建了一個客觀行為加主觀狀態的這樣復合的認定標準。
這個證明書充分展現了司法的人文關懷,秉持著以人為核心的理念。為那些“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提供了一次重新融入社會的機會,使得他們在履行完債務之後能夠回歸到正常的生活。這個證明書明確了債務人已經依照計劃完成了債務清償,清除他的相關的失信記錄,並且會向相關主體表明,不再因為這個案件對他進行一個信用的懲戒。
信用修復完成之後,債務人可以重新參與到經濟活動當中去,比如申請貸款、開展創業等等,這些都不會再受到影響。那這就為經濟發展注入了新的動力,同時也為未來的個人破產制度的完善和發展,提供了極有價值的實踐經驗。
(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