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競爭管理局對蘋果公司罰款1.5億歐元
法國競爭管理局3月31日宣佈對美國蘋果公司處以1.5億歐元(約合人民幣11.7億元)罰款,原因是該公司濫用其在設備定向廣告中的主導地位。
法國競爭管理局在新聞稿中指出,蘋果公司於2021年4月發佈“應用程式跟蹤透明度”機制,宣稱以保護個人數據為目標,但其實施方式“既無必要,也不適當”。該機制有偏袒蘋果自身服務之嫌,損害了第三方應用程式利益。
新聞稿說,該機制使在iPhone和iPad上使用第三方應用程式流程變得過於複雜,顯示了蘋果對自身應用程式和第三方應用程式的“不對稱”待遇,對小型應用程式發行商來說尤為有害。
法國競爭管理局表示,此次處罰針對的是2021年4月至2023年7月之間蘋果的違規行為。除罰金外,該局還要求蘋果公司連續七天在其網站上發佈該處罰決定的摘要。
法國競爭管理局宣佈對蘋果公司的處罰決定後,代表在線廣告各參與方的行業協會發表聯合聲明對此表示歡迎。聲明說:“這一決定標誌著在線媒體和廣告生態系統中的9000家公司,以及其他所有收入、商業模式和戰略受到蘋果機制嚴重影響的移動生態系統參與者的重大勝利。”
(來源:新華社)
【來源:各界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