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式消費經營圈錢跑路
更新于:2025-04-02 09:49:50

溫璐

本報訊 (記者 王琳熠 通訊員 許高悅)近年來,健身會所、美容院、興趣培訓班等預付式消費經營者捲款跑路的情況屢見不鮮,其中有不少是“職業閉店人”在背後操盤。近日,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法院在一起預付式消費經營商家圈錢跑路的案件中判決多名“職業閉店人”構成詐騙罪。

2023年2月,錢某和李某共同出資,接手寧波市海曙區一攝影店。隨後,錢某、李某夥同鄭某等人在攝影店不具備經營條件的情況下,以門店開展周年慶活動回饋客戶為名,向客戶謊稱充值排名靠前即可獲取高額獎品,虛假承諾待活動結束後會將充值款返還,誘使客戶進行現金充值。后又召集客戶在酒店假意舉辦頒獎儀式,以現場充值刷排名的方式,營造緊張氛圍,不斷刺激客戶再次充值。活動結束後,錢某、李某、鄭某等人連夜跑路,關店失聯。其間,共騙取被害人146萬余元。

鄞州區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錢某、李某、鄭某等人通過接手經營不善的店鋪,在完全不具備經營條件的情況下,以充值獲大獎為誘餌欺騙客戶進行充值,事後關店並失聯的行為,主觀上具備非法佔有的目的,客觀上實施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行為,致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騙取錢財,數額特別巨大,構成詐騙罪,且系共同犯罪。

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以及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對被告人錢某、李某、鄭某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三個月至十年不等,並處罰金;其餘被告人均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適用緩刑,並處罰金。

宣判后,錢某等五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訴。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說法

本案是一起“職業閉店人”接手經營不善的店鋪后通過預付式消費圈錢跑路的典型案例。被告人錢某負責在各地物色意欲轉讓的合適店鋪,完成與店主簽訂轉讓協定、支付部分轉讓費用、註冊登記等前期工作。被告人李某、鄭某帶領團隊進駐店鋪,安排人員作為店鋪業務人員負責電話聯繫原店鋪會員,介紹周年慶充值贏大獎活動,與客戶商談充值細節。被害人在該團隊的誘騙下陷入能夠獲得高額禮品並能收回充值款或享受等值攝影服務的錯誤認識,從而不斷進行充值,遭受財產損失。各被告人之間形成一個分工明確、協作配合的專業化、職業化運作團隊,是典型的“職業閉店人”。

“職業閉店人”圈錢閉店行為導致消費者預付費用無法退還,嚴重擾亂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衝擊社會信用體系,給消費者造成經濟損失的同時,也擠壓著其他誠信經營企業的生存空間。

法官提醒,消費者應擦亮眼睛,綜合開業時長、經營實力、消費評價等因素進行消費,謹慎參與大額充值活動,有效防範消費風險。與此同時,人民法院、市場監管部門、消費者協會等有關單位應多方協同,共同凈化消費環境,讓市場主體公平、有序、良性競爭,讓消費者安心、放心、舒心消費。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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