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黑車”不能坐!松山湖依法查押一批非法運營車輛
更新于:2025-03-28 00:24:36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近日,松山湖交通運輸分局聯合東莞市高速公路交警大隊、松山湖公安分局在莞佛高速松山湖站開展非法營運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行為,進一步規範道路運輸市場秩序,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其中,執法人員查獲三起典型案件:

【案件一】

3月18日1時00分,執法人員在現場發現桂F牌小型普通客車上有乘客3名,執法人員示意司機靠邊停車並依法展開詢問調查。

經調查,王某是該車輛的所有人兼司機,車上乘客在廣西寧明縣上車,目的地為深圳市,該車輛無道路運輸證,司機王某沒有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和道路客運經營許可。

【案件二】

3月22日0時30分,執法人員在現場發現粵S牌小型普通客車上有乘客五名,執法人員示意司機靠邊停車並依法展開詢問調查。

經調查,李某是該車輛的所有人兼司機,車上乘客分別在貴州省冊亨縣、廣東省東莞市大朗鎮上車,目的地為東莞市塘廈鎮,該車輛無道路運輸證,司機李某沒有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和道路客運經營許可。

【案件三】

3月22日21時05分,執法人員在現場發現湘L牌小型普通客車上有乘客5名,執法人員示意司機靠邊停車並依法展開詢問調查。

經調查,呼某是該車輛的所有人兼司機,車上乘客在東莞市清溪鎮上車,目的地為湖南省郴州市,該車輛無道路運輸證,司機呼某沒有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和道路客運經營許可。

根據調查取證情況,執法人員現場對上述三名司機開具《責令改正通知書》及依法扣押上述三輛非法營運車輛。

同時,執法人員對上述司機及乘客宣傳近期因非法營運行為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普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司機必須合法合規從事道路客運經營,勸說乘客為了自身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

在此,松山湖交通運輸分局提醒各位市民朋友,非法營運車輛具有極大安全隱患,切勿乘坐:

1、車輛不具備營運資質

非法營運車輛極有可能存在非法改裝、未年檢、年久失修等安全不達標的問題,而且非法營運方無法為乘客投保承運人責任險等必要保險,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乘客將會面臨賠償難、維權難等問題。

2、駕駛人安全意識薄弱

非法營運車輛的駕駛人普遍未經過崗前系統性的安全培訓,安全意識較差。甚至有個別駕駛員是臨時雇傭的,缺乏駕駛經驗,無足夠能力處理緊急情況,容易對乘客造成生命財產的損害。

3、追求利益最大化,無視安全風險

非法營運方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往往選擇多拉快跑、疲勞駕駛、超員搭載、超速駕駛等違法行為,無視道路交通法規,危害乘客的生命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

4、維權成本高

有的非法營運司機在乘客上車後會擇機要求加價,或中途要求乘客換乘其他車輛,甚至採取威脅的手段逼迫乘客妥協。因乘客是通過非正規途徑乘坐非法營運車輛,線下交易採集有效證據較難,維權成本較高。

【法律法規】

涉嫌未取得道路客運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違法行為,違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十條、《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十二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二)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三條第(一)項:責令停止經營;違法所得超過2萬元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撰文:劉慧茹 陳啟亮

【作者】 劉慧茹;陳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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