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校外培訓要入駐或系統接入全國平臺,預收費全額納入監管
更新于:2025-03-27 11:42:51

3月26日,教育部發佈《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應用管理辦法》。其中提到,培訓機構應按照政策要求和技術標準,直接入駐或系統接入全國平臺,真實準確全面填報資訊並及時更新。應主動將預收費全額納入監管,通過全國平台介紹、展示、售賣相關課程和服務,取得經全國平台認證的合規碼牌,按要求查閱、使用相關數據,並享受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相應權益。

《辦法》提出,全國平臺是全國統一的校外培訓公共服務平臺,通過一網(官方網站)三端(家長端APP、機構端APP和管理端APP)為校外培訓全流程監管和服務提供技術支撐。

《辦法》提出,家長學生可通過全國平台查詢培訓機構“黑白名單”,應樹立安全意識,通過“校外培訓家長端APP”進行選課、支付、退費、評價、投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辦法》規定,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全國平臺建設優化和運行維護,完善相關政策及配套檔,制定統一技術標準。省、市、縣主管部門負責本區域內全國平台推廣應用,將本區域內線上線下培訓機構全部納入全國平臺全流程監管。銀行等資金監管機構、相關應用方等按統一技術標準適配全國平臺,實現數據互聯互通。

《辦法》規定,有關部門依託全國平臺會同資金監管機構落實國家資金監管要求,建立培訓機構信用監管體系,積極探索校外培訓智慧化監管新場景,提升監管效能。

南方+記者 王詩堃

【作者】 王詩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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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00:5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