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進行時!這場培訓會乾貨滿滿
更新于:2025-03-26 13:27:44

2024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正在進行,相較於往年,今年的匯算清繳有什麼新變化?稅務機關對年度納稅申報表做出了哪方面優化調整?企業需要保留哪些資料以備核查?

為幫助企業清楚明白政策、合規正確申報,近日,國家稅務總局茂名市茂南區稅務局組織轄區內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參加匯算清繳專項培訓。稅務幹部在培訓課堂上就2024年度納稅申報表優化調整和匯算清繳注意事項展開詳細說明,並在課後開展“面對面”答疑,確保納稅人懂操作、知流程、享便利。

茂南區稅務局幹部阮旖婷介紹,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優化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5年第1號),本次修訂主要涉及8張表單,其中取消2張表單、修訂6張表單。

此外,對《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填報表單》和其餘15張關聯表單中關於表間關係的填報說明進行同步調整。需要注意的是,企業發生股權(股票)處置業務的,按稅收規定屬於企業重組的,在《企業重組及遞延納稅事項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00)中填報重組情況;按稅收規定確認為損失的,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填報損失情況;除此之外,均應在《投資收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30)中填報處置收益相關情況。

茂南區稅務局開展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專題培訓。陳曉 攝

“新申報表的部分填寫欄目和填報口徑都有變化,剛開始以為會很複雜,上完課以後才發現操作起來也不難。這堂課來得很及時!”廣東豐業電力器材有限公司辦稅員陳先生說。

稅務機關提醒,2025年1月至5月為納稅人辦理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時間。凡在納稅年度內從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經營),或在納稅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無論是否在減稅、免稅期間,也無論盈利或虧損,均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人採用電子方式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的,應按照有關規定保存有關資料或附報紙質納稅申報資料。納稅人可以選擇申報與繳稅相分離的方式,即先提交申報表,后自行選擇時間扣款,稅款在2025年5月31日前繳納完成即可。稅務機關也會在繳納稅款到期前進行提示。

撰文:蘇斯銘 通訊員 陳曉

【作者】 蘇斯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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