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某些人而言,他們在童年時期就已懂得,愛是需要爭取的。
許多解答混淆了因果關係,僅是羅列了一系列低自尊的表現,如自我接納程度偏低或缺乏自信等。
這些實際上是自卑情緒的後果,而非其根源。
那麼,是什麼因素驅使一個人與內在的自我價值發生衝突?
通常,只有在滿足特定條件時,人們才覺得自己值得被愛,這種觀念往往源自於早年的生活體驗。
在某些案例中,父母可能患有自戀型人格障礙,過於專注於自我,以至於孩子不得不通過迎合父母的期望來獲得肯定、承認和愛護。
深入理解這些深層次的心理機制,是重新把握自身價值感的關鍵一步。
接下來,你可以通過具體的行動來掙脫這種束縛,用一種全新的理念替代之——堅信自己是有價值的,你的自我價值不再取決於他人的贊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