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世紀 60 年代是美國發生巨大變化的時期。當時美國正處於民權運動的鼎盛時期,嬉皮士興起,搖滾樂誕生,美國肌肉車時代來臨。汽車製造商發現人們喜歡駕駛速度極快的大型 V8 汽車,於是開始了一場名副其實的“軍備競賽”,看看誰能製造出速度最快的汽車和最大的發動機。到 60 年代末,發動機的功率很容易就達到了 400 馬力。
那個時代的大公司包括道奇、福特、雪佛蘭和通用汽車的其他汽車製造商,如凱迪拉克。每家製造商每隔幾年就會推出一款新發動機,因為他們想出了從越來越大的發動機中激發出更多動力的方法。這導致了一些有史以來最偉大的大型 V8 發動機的誕生,如福特 429 Super Cobra Jet、克萊斯勒 426 Hemi 和雪佛蘭 ZL1 427。這些巨型發動機輸出數百馬力,為它們驅動的汽車增添了一些樂趣。
在如此強調速度的情況下,想像誰做得最好是件很有趣的事。畢竟,引擎只能讓你走這麼遠。汽車必須以正確的方式製造才能獲得最快的速度。這包括重量、變速箱調校和空氣動力學。因此,雖然 20 世紀 60 年代的許多汽車都配備了大型發動機,但它們的速度並不一樣快。以下是我們在整個十年中能找到的最快的汽車。
1965 款福特野馬 GT 以轟動性開啟了我們的榜單。這一年對福特野馬來說是重要的一年,因為這是野馬面向公眾銷售的第二年,而福特已經憑藉這款如今已成為標誌性的肌肉車引起了不小的轟動。這款車專為 20 世紀 60 年代的流行趨勢而打造,早在 1961 年就開始研發。這款車一炮走紅,第一年就售出了 418,000 輛,創下了當時新車第一年銷量最高的紀錄。
在速度方面,這款車可以在 5.2 秒內從零加速到 60 英里/小時,四分之一英里的行駛時間在 14 秒內完成,最高時速可達 100 英里/小時。它以 289 立方英寸的 V8 發動機實現了這一壯舉,根據配置,該發動機可以輸出高達 306 馬力。它的重量也比 20 世紀 60 年代後期的肌肉車要輕,額定整備品質略高於 2,800 磅。再加上 289 的強勁動力,野馬的速度非常快。
1965 款福特野馬 GT 289 並不是福特產品線中最稀有的車型,據報導該公司售出了 50 多萬輛。巧合的是,第一輛 Shelby Mustang 也是在 1965 年生產的。有點諷刺的是,注重性能的 Shelby Mustang 加速到 60 MPH 的速度比普通的 Mustang GT 稍慢,為 5.4 秒,但在四分之一英里衝刺中速度稍快,為 13.9 秒。
1969 年道奇 Charger Daytona 是一款為勝利而生的汽車。在那個年代,大型汽車製造商們正以前所未有的激烈競爭來爭奪主導地位,尤其是在 NASCAR 賽道上。道奇 Daytona 就是其中的一部分,其當時獨特的設計也是其中的一部分。根據當時 NASCAR 的規定,道奇生產了 500 多輛這樣的汽車,但它首先是作為賽車製造的。
它的表現相當出色。Daytona 能夠在 5.2 秒內從零加速到 60 MPH,四分之一英里的阻力時間為 13.7 秒,總體而言比我們之前談到的 1965 年福特野馬略快一些。它通過結合空氣動力學設計以及絕對巨大的 7.0 升發動機(可產生 430 馬力和 490 磅 - 英尺的扭矩)實現了這一壯舉。它還採用了雙化油器設計。這款車本來可以跑得更快,但它的缺點是整備品質為 4,079 磅,與一些現代跨界 SUV 的重量相當甚至更多。
道奇的這款車表現相當不錯。它在 1969 年贏得了兩場 NASCAR 比賽,在 1970 年又贏得了四場。它還創造了其他一些值得注意的歷史成就。它是首輛在賽道上時速超過 200 英里的 NASCAR 賽車。它的高速度讓它贏得了塔拉迪加 500 比賽,這是 NASCAR 最長的橢圓形賽道之一,因此,車手經常在這裡看到最高的速度。
福特 GT40 Mark III 是一系列著名汽車之一。最初的GT40 是福特為在勒芒擊敗法拉利而設計的汽車。如果你看過電影《福特大戰法拉利》,你可能見過它。福特並沒有就此止步,而是製造了更多的 GT40,並在 1966 年至 1969 年期間每年都在勒芒奪冠。所以,這輛車不僅速度快,而且可以長時間保持強勁。
GT40 Mark III 能夠在 5.1 秒內從零加速到 60 MPH,四分之一英里的阻力時間為 13.8 秒。它搭載福特 289 立方英寸 V8 發動機,能夠產生 306 馬力和 329 磅 - 英尺的扭矩。與這裡的其他一些汽車相比,這個速度似乎很低,但這款車是為快速行駛而設計的,不需要那麼大的發動機來實現這一點。此外,這款車比 20 世紀 60 年代的許多肌肉車輕得多,重量僅為 2,299 磅。它還與前幾代車型共用許多零部件,而前幾代車型也都在勒芒賽中獲勝。
這是福特輝煌時期的一部分,GT40 系列汽車對美國汽車歷史的影響是不可磨滅的。很少有汽車擁有 GT40 的血統,雖然它不是四輪車中最快的,但它的速度和可靠性足以連續四次擊敗法拉利。
普利茅斯 Road Runner 426 Hemi 是一款相當不錯的汽車。從設計上看,這款速度狂魔與普利茅斯在 20 世紀 60 年代末製造的其他 Road Runner 汽車並無太大區別,但這家汽車製造商憑藉這款汽車在性能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功。1968 年,人們似乎很喜歡這款汽車,因此普利茅斯在 1969 年加倍努力,增加了敞篷車型等附加選項。它還具有標誌性的嘟嘟喇叭聲,模仿了 Looney Tunes 卡通節目中的 Road Runner。
Road Runer 426 的這個名字實至名歸,因為這款車可以在 5.1 秒內加速至 60 MPH,四分之一英里的行駛時間為 13.5 秒。為 Road Runner 提供動力的是一台 426 立方英寸的 Hemi V8 發動機,可產生 425 馬力和 490 磅英尺的扭矩。這款發動機是可選升級版,因此並非每輛 1969 年款 Road Runner 都配備這款發動機。基礎發動機也不賴,可以在 7.1 秒內將 Road Runner 加速至 60 MPH,四分之一英里的行駛時間為 14.3 秒。它的重量也比當時的許多肌肉車要輕,只有 3,436 磅。
普利茅斯僅在 20 世紀 60 年代末和 70 年代初生產了 Road Runner 幾年。雖然這款車一開始因為與 Road Runner 卡通片的結合而受到消費者的追捧,但它最終在 1969 年贏得了 MotorTrend 的年度汽車獎,從而鞏固了其傳奇地位。
1968 年道奇 Charger 426 Hemi 是一款怪物。它不僅是有史以來最具標誌性的美國肌肉車之一,而且性能也堪稱一流。它擁有那個時代的任何電影或電視節目中都可能看到的美國肌肉車外觀,其多種發動機選擇使其成為購物者的熱門選擇。它可能以其基礎發動機而聞名,因為大多數人購買的都是基礎發動機,但選擇 426 Hemi 的少數人將獲得真正的享受。
426 立方英寸 V8 Hemi 發動機是道奇 Charger 的一大亮點。該車在 4.8 秒內加速至 60 MPH,四分之一英里行駛時間為 13.5 秒。考慮到道奇 Charger 重達近 4,000 磅,這些數位更加令人印象深刻,這相當重。道奇的 426 V8 Hemi 發動機可產生 425 馬力和 490 磅-英尺的扭矩,因此該車有足夠的動力到達需要去的地方。1969 款道奇 Charger 也有類似的規格,這意味著它能夠以類似的速度行駛。
事情是這樣的,道奇 Charger當年的其他 V8 發動機也相當強大。幾乎所有購買這款發動機的人都玩得很開心。然而,由於價格昂貴,只有幾百人選擇了 426 Hemi,所以對於這款標誌性的汽車來說,這也是一種相當罕見的配置。
無論在哪個年代,雪佛蘭科爾維特都以速度快而聞名,但 60 年代也有一些速度很快的車型,但沒有一款比 1967 款雪佛蘭科爾維特 427 更快。它看起來也與其他肌肉車不同,車身較小,棱角分明,在眾多更大、更重的肌肉車中脫穎而出。此外,它的可伸縮大燈在當時是標誌性的,使汽車看起來更具攻擊性。與大多數肌肉車一樣,'Vette 有多種發動機選擇,但 427 是最大的。
1967 款科爾維特擁有最大的發動機,可以飛馳。它從零加速到 60 英里/小時僅需 4.7 秒,跑完四分之一英里僅需 13.4 秒。部分原因是雪佛蘭設法將 427 立方英寸的大型 V8 發動機塞入其中。該發動機可產生 435 馬力和 460 磅-英尺的扭矩。這足以推動科爾維特 3,175 磅的車架。'67 款科爾維特還配備了三重 2 腔化油器以及先進的懸架裝置,儘管車架較小,但可以承載更重的發動機。
因此,科爾維特在比賽中能夠保持自己的地位,甚至與歐洲競爭對手競爭。它也非常受歡迎,有十多年的時間來鞏固其地位。這也是第二代科爾維特的最後一年,直到 1968 年第三代科爾維特開始流行。那輛車仍然很快,在 6.3 秒內加速到 60 英里/小時。
1968 年道奇 Dart GTS 是一款獨特的汽車。它擁有當時美國肌肉車的較大車身造型,但它卻成功成為當時速度最快的四輪汽車之一。此外,它雖然在配置上實際上速度更快,但還是屈居於傳奇的 1968 年道奇 Charger 系列之下。要獲得最快的 Dart,您需要購買升級版 GTS 車型,然後您必須購買一款搭載 426 Hemi 發動機的極其罕見的 Super Stock 車型。
如果你做到了這一點,那你就擁有了一輛潛力股。1968 年款道奇 Dart GTS 搭載 426 Hemi 發動機,從零加速到 60 MPH 僅需 4.7 秒,四分之一英里用時 13.1 秒,甚至超過了雪佛蘭 Corvette。當然,道奇強勁無比的 426 Hemi 發揮了最大作用,其規格與同年的道奇 Charger 相同。最大的區別在於道奇 Dart 的重量明顯低於 1968 年的道奇 Charger Daytona,這無疑有助於汽車跑得更快。
與本榜單上的許多其他汽車一樣,道奇 Dart GTS 的 426 Hemi 版本相當罕見。據報導,只生產了約 80 輛。所以,如果這是您第一次看到這種特殊配置,那就是原因。儘管如此,這輛小車可以燃燒橡膠並甩出碎石,是 20 世紀 60 年代速度最快的汽車之一。
1964 年款的福特 Fairlane Thunderbolt 是另一款專為速度而打造的稀有汽車。福特製造了 100 輛這樣的汽車,其中一半是自動擋,一半是手動擋。福特製造數量如此之少的原因是,這款車原本不是量產車。它直接由福特進行了無數改裝,以便能夠贏得直線加速賽,而它的表現非常出色。
福特 Fairlane Thunderbolt 僅需 4.4 秒即可從零加速至 60 MPH,並在 13.1 秒內跑完四分之一英里。引擎蓋下是福特強大的 427 英寸 V8 發動機,可產生 425 馬力和 480 磅英尺的扭矩。這在當時已經足夠具有競爭力,但福特在出廠前還對這款車做了一些其他改進。其中包括大幅減輕重量,使汽車僅重 3,225 磅。為此,福特從汽車中去掉了一些舒適性方面的物品,包括隔音材料、後座、加熱器,甚至收音機。
福特對細節的關注得到了回報,因為 Thunderbolt 是 20 世紀 60 年代早期賽車界最成功的汽車之一。在福特的全套配置和一些其他修改下,Thunderbolt 可以在 11 秒內跑完四分之一英里,這個速度足以讓它在 1964 年贏得 NHRA Top Stock 獎盃和 NHRA 製造商杯。
1964 年的龐蒂亞克 Tempest GTO 速度驚人,它為接下來十年的汽車潮流奠定了基調。雖然第一輛美國肌肉車是一個熱門話題,但龐蒂亞克 Tempest GTO 卻成為一些人熱議的話題。它採用了肌肉車的風格,這種風格起初並不十分流行,但隨著時間的推移,消費者越來越喜歡它。對於任何好奇的人來說,GTO 代表 Gran Turismo Omologato,翻譯過來就是 Grand Touring Homologated。
並非所有龐蒂克 Tempest 都很快,但 GTO 卻很快。該車的 389 立方英寸發動機可在 4.6 秒內將 GTO 加速至 60 英里/小時,並在 13.1 秒內衝過四分之一英里。相比之下,1964 年的法拉利 500 Superfast 以 4.9 秒的成績從零加速至 60 英里/小時,並在 13.4 秒內衝過四分之一英里,這意味著 GTO 是首批在某些方面擊敗法拉利的美國汽車之一。它以一台可產生 348 馬力和 428 磅-英尺扭矩的發動機實現了這一壯舉。它的重量為 3,485 磅。
這輛車的馬力如此之大,以至於當時的一些評論家發現很難測試。龐蒂亞克在發動機調校方面做得非常出色,並增加了三重雙腔化油器等裝置,以至於車輪打滑使得很難獲得準確的速度測量值。即使車輪打滑嚴重,這輛車也能在六秒內從零加速到 60 英里/小時。這真是一頭猛獸,每次測試都證明瞭這一點。
向 20 世紀 60 年代最快的美國肌肉車問好。可以說,謝爾比眼鏡蛇基本上每一年都很快,而且大多數年份都會出現在這份名單上。然而,為了給其他汽車製造商留出一些空間,我們只讓謝爾比眼鏡蛇出現在我們的名單上一次,我們將使用我們能找到的最快的車型,即 1965 年的車型。
1965 款 Shelby Cobra 427 的最佳性能表現為 4.3 秒內加速至 60 MPH,四分之一英里行駛時間為 12.2 秒。其強勁性能主要歸功於福特出色的 427 立方英寸 V8 發動機,該發動機可產生驚人的 485 馬力和 480 磅-英尺的扭矩。另一個重要助力是該車重量僅為 2,529 磅,比許多其他美國肌肉車輕 1,000 多磅。Shelby Cobra 的下一個最快版本是 1964 款 Shelby Cobra Daytona,其從零加速至 60 MPH 耗時 4.4 秒,四分之一英里行駛耗時 12.7 秒。
真正的 Shelby Cobra 非常稀有,最著名的 Shelby Cobra 拍賣價往往高達數百萬美元。如今,許多人選擇使用第三方製作的套件來製作自己的 Shelby Cobra,花費比原裝便宜得多。即使是那些套件車也非常快。Shelby 至今仍在生產 Cobra,它仍然是您可以買到的最快的汽車之一。
有幾種不同的方法可以對汽車的速度進行分類。一些範例包括最高速度、從零到 60 英里/小時的時間、從零到 100 英里/小時的時間、四分之一英里的行駛時間以及賽道單圈時間(假設您有賽道)。每個指標都有自己的優缺點。例如,最高速度通常通過調速器鎖定,汽車可能需要很長時間才能達到這些速度。通常,所有這些指標都有助於為汽車的速度增加額外的層次,但為了簡單起見,我們使用了兩個。
首先,我們將使用從零到 60 MPH 的時間,按照清單中車輛從快到慢的順序排列車輛。如果出現平局,我們將使用四分之一英里的衝刺時間作為決勝局。這些車輛大部分都是街車,並且是為此類使用方式而設計的。由於 60 MPH 是高速公路速度,因此瞭解面向消費者的汽車能以多快的速度達到高速公路速度是一個不錯的起點。由於大多數直線加速賽道都是四分之一英里,我們也不想使這些數字無效,因此我們將其用作決勝局的備用方法。
最後,所有使用的數據都是針對使用原裝硬體的汽車,以便根據汽車製造商的意圖進行判斷。不同車輛的改裝情況不一致,雖然您可以輕鬆地從以下所有車輛中獲得更多動力,但改裝會增加太多變數,無法準確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