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同學在微信群裡分享八卦、閒聊“吃瓜”本是出於“玩笑”,但很可能一不小心就過了界、擔了責。日前,江蘇連雲港一中學六名學生因在微信群內辱駡同學成為被告。
中學生小文偶然得知自己被幾名同學在微信群中惡意“圍剿”。“叮咚!您已被邀請加入‘品茶大會’微信群。”“小文就是個綠茶!”“她睡覺打呼像豬一樣!”群主小辛在對話框裡打下這句話後,迅速得到其他群友的“支援”,不時還有人發來P圖製作醜化小文的表情包。在“品茶大會”微信群中,小辛開始頻繁發表辱駡、嘲諷、詆毀小文的言論。
看著群裡惡意滿滿的聊天記錄,憤怒的小文鼓起勇氣,將此事反映給了學校。學校迅速展開調查,並對小辛等人作出了嚴重警告處分。同時,群內的十一人也都被要求簽署保證書,承諾不再發生類似行為。
經過慎重思考的小文認為,自己的名譽權受到了嚴重侵害,決定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她以小辛及五名舍友侵害了其名譽權為由,將六人訴至法院,要求他們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失及維權費用。
法院經審理認為,六名被告故意通過建立微信群並在群內發佈侮辱、誹謗、詆毀原告的評論,各被告在群內互相附和、起哄,上述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
最終,法院判令六被告以書面形式向原告賠禮道歉(具體內容需經法院審核同意),若各被告逾期不履行,將在報刊、網路等媒體上發佈公告或公佈判決的主要內容,所產生的費用由被告負擔;同時,六名被告還需賠償原告維權開支費用6000元。因六名被告系未成年人,上述賠償責任應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擔。
“判得好!”“未成年人不是護身符!”值得關注的是,此次事件中法院的判決得到網友們的一致讚揚和支援。還有不少網友表示,希望這項判決能夠成為典型判例,得到全國推廣。也有網友稱讚小文的勇敢維權做出了很好的榜樣。
轉自:人民日報用戶端
來源:新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