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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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移出工作群、關閉員工辦公系統許可權、要求員工交還宿舍鑰匙……一些企業煞費苦心使出“三十六計”逼迫員工辭職,目的非常簡單,就是讓員工知難而退、主動走人,從而繞開法律規定、縮減裁員成本。企業企圖不費一分一厘就將員工“踢”出局,一副流氓做派。這種逼人離職的套路毫無風度和體面可言,不只在道義上令人不齒,更是在公然打法律擦邊球,絕不可取。
(付迎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