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消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資訊行為認定方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國家標準要求,近期該中心通過互聯網監測發現13款移動應用存在隱私不合規行為。
一、個人信息處理者在處理個人資訊前,未以顯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語言真實、準確、完整地向個人告知個人信息處理者的名稱或者姓名、聯繫方式、個人資訊的保存期限等。涉及5款移動應用如下:
《椒易寶》(版本2.0.8,360手機助手)
《斷易堂》(版本2.5.3,百度手機助手)
《吳歌星海》(版本1.0.45,應用寶)
《一企聊》(版本2.0.4,應用寶)
《華夏育兒》(版本1.2.1,應用寶)
二、隱私政策未逐一列出App(包括委託的第三方或嵌入的第三方代碼、外掛程式)收集使用個人資訊的目的、方式、範圍等。涉及7款移動應用如下:
《椒易寶》(版本2.0.8,360手機助手)
《壹點錢包》(版本1.0.0,百度手機助手)
《斷易堂》(版本2.5.3,百度手機助手)
《卡服》(版本2.0.3,百度手機助手)
《微聯外賣》(版本1.0.1114,360手機助手)
《吳歌星海》(版本1.0.45,應用寶)
《一企聊》(版本2.0.4,應用寶)
三、個人信息處理者向其他個人信息處理者提供其處理的個人資訊的,未向個人告知接收方的名稱或者姓名、聯繫方式、處理目的、處理方式和個人資訊的種類,並取得個人的單獨同意。涉及7款移動應用如下:
《椒易寶》(版本2.0.8,360手機助手)
《壹點錢包》(版本1.0.0,百度手機助手)
《斷易堂》(版本2.5.3,百度手機助手)
《卡服》(版本2.0.3,百度手機助手)
《微聯外賣》(版本1.0.1114,360手機助手)
《核蜂動力運營版》(版本2.1.5,360手機助手)
《城投閃充》(版本1.0.1,安粉絲)
四、App未在徵得使用者同意后開始收集個人資訊或打開可收集個人信息的許可權。涉及1款移動應用如下:
《微聯外賣》(版本1.0.1114,360手機助手)
五、未提供有效的更正、刪除個人資訊及註銷用戶帳號功能;雖提供了更正、刪除個人資訊及註銷用戶帳號功能,但未及時回應用戶相應操作,需人工處理的,未在承諾時限內完成核查和處理。涉及3款移動應用如下:
《雲庫房》(版本2.3.5,百度手機助手)
《核蜂動力運營版》(版本2.1.5,360手機助手)
《華夏育兒》(版本1.2.1,應用寶)
六、投訴、舉報未在承諾時限內受理並處理;個人信息處理者未建立便捷的個人行使權利的申請受理和處理機制。涉及4款移動應用如下:
《椒易寶》(版本2.0.8,360手機助手)
《飛鴿同城》(版本3.9.9,360手機助手)
《核蜂動力運營版》(版本2.1.5,360手機助手)
《華夏育兒》(版本1.2.1,應用寶)
七、未向使用者提供撤回同意收集個人信息的途徑、方式;基於個人同意處理個人資訊的,個人有權撤回其同意,個人信息處理者未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涉及10款移動應用如下:
《雲庫房》(版本2.3.5,百度手機助手)
《熊貓傾訴》(版本1.3.8,當游網)
《斷易堂》(版本2.5.3,百度手機助手)
《微聯外賣》(版本1.0.1114,360手機助手)
《吳歌星海》(版本1.0.45,應用寶)
《一企聊》(版本2.0.4,應用寶)
《飛鴿同城》(版本3.9.9,360手機助手)
《核蜂動力運營版》(版本2.1.5,360手機助手)
《城投閃充》(版本1.0.1,安粉絲)
《華夏育兒》(版本1.2.1,應用寶)
八、處理敏感個人資訊未取得個人的單獨同意。涉及1款移動應用如下:
《城投閃充》(版本1.0.1,安粉絲)
九、個人信息處理者處理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個人資訊的,未制定專門的個人資訊處理規則。涉及2款移動應用如下:
《雲庫房》(版本2.3.5,百度手機助手)
《熊貓傾訴》(版本1.3.8,當游網)
十、個人信息處理者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提供個人資訊的,未向個人告知境外接收方的名稱或者姓名、聯繫方式、處理目的、處理方式、個人資訊的種類以及個人向境外接收方行使本法規定權利的方式和程序等事項,並取得個人的單獨同意。涉及2款移動應用如下:
《吳歌星海》(版本1.0.45,應用寶)
《一企聊》(版本2.0.4,應用寶)
十一、未採取相應的加密、去標識化等安全技術措施。涉及1款移動應用如下:
《卡服》(版本2.0.3,百度手機助手)
文中所列移動應用檢測時間為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4月8日。針對上述情況,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提醒廣大手機使用者首先謹慎下載使用以上違規移動應用,同時要注意認真閱讀其使用者協議和隱私政策說明,不隨意開放和同意不必要的隱私許可權,不隨意輸入個人隱私資訊,定期維護和清理相關數據,避免個人隱私信息被洩露。德州日報新媒體出品
來源|央視新聞 編輯|密霖
審核|張曉航 終審|朱代軍
【來源:德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