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育柱
交警檢查電動自行車是否合標。 深圳晚報記者 羅明 攝
4月10日,深圳交警開展了針對電動自行車衝禁令、佔用機動車道、非法改裝、違規載人等違法行為的專項治理行動。除現場執法之外,交警部門還將利用電子監控設備等非現場執法手段,加強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上午10時許,一位市民在深南大道上騎行時,被現場執勤交警勸阻。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福田大隊紅樹林中隊中隊長杜春光告訴記者,深南大道屬於二級限行區,違規駛入該路段的,他們將依法按沖禁令進行處罰並查扣車輛。
針對個別駕駛人擅自對電動自行車進行非法改裝或加裝后,在道路上肆意飆車、相互追逐、“翹頭”行駛等危險行為,交警部門一律從嚴查處。同時,深入開展溯源調查,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執法,從嚴追究涉事企業及門店商家的法律責任,從源頭上減少交通安全隱患。
此外,電動自行車涉酒違法也是交警部門的整治重點。為規範夜間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交警部門通過增設夜間檢查點、開展流動巡查等方式,嚴查夜間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
據瞭解,高、快速路以及高架、隧道和立交等路段,嚴禁電動自行車通行,違反規定者將被依法按沖禁令處罰並查扣車輛。福田交警大隊香蜜湖中隊副中隊長曾慶錄表示:“因為高、快速路上車輛行駛速度遠高於一般道路,電動自行車違規駛入很容易和機動車發生剮蹭,甚至引發嚴重事故。除了現場執法查處外,我們也會藉助電子眼抓拍等非現場執法手段進行嚴厲打擊。”騎行電動自行車時應將導航模式切換為“騎行-電動自行車”,避免因設置錯誤被導航引導至高、快速路上。
交警部門提醒廣大市民,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得騎行電動自行車上路,廣大家長要擔起教育監護責任,切勿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資格的孩子使用。(記者 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