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朋友聚會,還是公司單位組織的團建聚餐,喝酒都要量力而行,畢竟自己才是自己生命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前不久,順義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酒後猝死案件。
2024年1月29日淩晨,順義警方接到報案,一名男子在KTV唱歌時,突然倒地,送醫後不治身亡。接警後,民警迅速趕到醫院,調查事故原因。
據瞭解,死者姓武,51歲,當天和同事一起到KTV唱歌,沒想到剛唱了幾句,就突然倒地不省人事。為了瞭解武某的具體情況,民警與參與搶救的醫生進行了溝通,醫院的病例顯示: 武某的死亡原因為猝死。
在現場,武某的女兒對父親的死因提出了質疑。警方迅速梳理資訊,基於初步調查結果,對女兒作出解釋。
最終,武某的女兒放棄屍檢。那麼事發當天,武某到底經歷了什麼呢?
武某的女兒說,父親是某酒店管理公司的員工,2024年1月28日,他接到公司在工作群裡的通知,說晚上公司組織聚餐。
當天聚餐結束后,武某一行人又來到KTV唱歌,結果沒唱兩句,武某就倒在了地上。
事發後,武某的女兒將父親工作的公司告上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認為父親是參加公司組織的聚餐活動時突發猝死,公司對父親的死亡應承擔責任,要求其賠償118萬余元。2024年5月27日,這起案件開庭審理。
在法庭上,被告公司不同意原告的所有訴訟請求,並表示,當天的聚會,其實是員工的私人聚會,相關費用也是聚會參與者個人支付,與公司無關。
被告公司的代理人說,死者武某本身就有心肺功能方面的疾病,公司對於武某及其家人的遭遇表示同情,但武某酒後猝死,很可能與其自身疾病有關,與公司無關。
庭審最後,主審法官對這起案件進行了調解。2024年8月7日,開庭三個月後,原被告達成調解協定,被告公司支付原告補償款3萬元,雙方就此再無任何爭議。
來源:法治進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