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被執行人要乘高鐵去北京!”
近日,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到群眾舉報,稱被執行人楊某將乘坐D265次列車由銀川前往北京。
執行幹警立即行動,一邊準備拘留所需的法律文書,一邊聯繫車站警務室開展布控。
執行幹警提前一小時到達銀川火車站蹲守。
21時許,執行幹警接到車站警務室通報,被執行人正在通過安檢。經過照片確認核對無誤後,執行幹警上前亮明身份,將被執行人控制。
“你不要抱有僥倖心理,拘留了,你還得履行義務。”在前往銀川市拘留所的路上,執行幹警向被執行人釋法析理,告知其就算被拘留15天,也不會免除義務的履行,還是要想辦法結案才行,否則只會處處受限,時時擔驚受怕。
被執行人聽后沉默了一會兒,說道:“我願意想辦法履行,我兒子在北京上大學,馬上要畢業了,不為自己考慮也要為兒子考慮,我給朋友打電話想辦法。”隨後拿起手機打起了電話。
22時20分許,車輛到達銀川市拘留所,此時申請執行人已在門前等候。
雙方一見面就劍拔弩張、爭執不下。執行幹警見此情形,分別開展調解工作。
經過一個小時的溝通,雙方協商由被執行人籌集價值420萬元的白酒,另抵頂價值150萬元的房產和車位,共計抵頂570萬元,申請執行人放棄剩餘的利息,執行費由被執行人承擔。
最終,雙方握手言和,案結事了。
綜合:銀川晚報、寧夏高級人民法院
來源:封面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