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一電動車失控損毀路邊停放多台車輛 駕駛員需向被損車輛進行賠償
更新于:2025-04-07 18:49:24

封面新聞記者 馬嘉豪

4月6日下午3時左右,重慶渝北區魯能星城旁的泰山大道東段發生一起嚴重車禍。一輛綠色電動車失控撞到道路中的花壇,然後車輛騰空飛起,先後撞上並砸中周邊停放的5輛車,包括小型貨車、計程車和三輛私家車,所幸現場未造成人員傷亡,電動車駕駛員本人也安然無恙。

事故發生現場 視頻截圖

律師在接受封面新聞採訪時表示,雖然此次事故中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但電動車駕駛員仍然需要對被損車輛的車主進行賠償。

附近商家還原事發經過 車主下車后反覆強調“沒有喝酒”

6日晚,封面新聞記者來到事發現場,發現地上還有碰撞後遺留的痕跡和汽車零件碎片。在離事故現場最近的一家水果店,老闆白先生還原了車禍發生經過。

“一輛綠色小汽車往重慶北站方向飛速行駛,撞到花臺後,車子騰空翻轉,最後撞到路邊停放的這幾輛車上。”

事故現場是行駛車道,車道上臨停不少車輛。馬嘉豪 攝

白先生說,因為當時剛好是紅燈,所以失控的電動車沒有撞到行動中的其他車輛。損失最慘的正是他店門口停放的三輛私家車,白色奧迪轎車被砸個正中,左右兩旁的保時捷越野車和大眾轎車也有不同程度損壞。

白先生還說,失控電動車的駕駛員是一名女性,年齡大概30歲。車禍發生後,她自行打開車門從車上走下來。

“她看上去只是神情比較恍惚,人有些發軟,可能是被嚇到了,但是人看起來沒受傷。下車後(女駕駛員)嘴裏一直在說‘我沒有喝酒’,我從肉眼看上去也覺得沒有喝酒,然後她就到路邊去坐著休息。”

事發現場殘留的各種碎片。馬嘉豪攝

白先生隔壁店是一家摩托車修理店,店裡的老闆稱,女駕駛員下車后一直說是因為“車輛失控才發生車禍”。

修理店老闆告訴記者,轄區交巡警和消防人員第一時間就趕到了現場,事故車輛也陸續被拉走,現場一直處理到下午5點左右。

白先生還向記者反映,被撞的三輛車當時都停在了禁停區域。“這裡是駕駛車道,應該是禁停區,但這裏長期都停放著車輛,已經很長一段時間了。”

通過查看錄像和現場考證,記者注意到,被撞損幾輛車確實臨停在禁停區,而該區域其實是直行車道和右轉車道。

律師釋法:不論是否酒駕,被撞車輛是否違停,駕駛員都需承擔責任

關於此次事故,北京市中聞(西安)律師事務所譚敏濤律師認為,首先駕駛員面臨著民事賠償責任。若事故是駕駛員操作不當導致,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商業保險賠償,商業保險不足的,再由車主賠償。

若因車輛缺陷導致事故,按照法律規定,由機動車駕駛人、缺陷產品生產者及汽車廠家等相關方按照責任過錯大小承擔相應責任。

位於魯能星城讓泰山大道的事發現場。馬嘉豪 攝

“目前從現場情況得知,尚無人員傷亡,只涉及財產賠償。但如果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無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可以構成交通肇事罪。在本案中,如在保險公司賠償的前提下,女駕駛員只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關於駕駛員在現場一直說自己“沒有喝酒”,譚敏濤律師表示,若因酒駕或醉駕導致事故構成犯罪,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另外,飲酒後導致交通事故,商業險一般不予賠償。若車主故意製造事故,主觀惡性大,不僅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還會面臨嚴厲的刑事處罰。

停放在禁停區域的車輛被撞是否會影響責任劃分?譚敏濤律師則表示,一般情況下,被撞車輛停在禁停區,且沒有設置警示標誌等,違停車輛需承擔一定責任。但如果車主存在超速、未注意觀察路況等嚴重違規行為,很可能承擔主要甚至全部責任。

“具體責任劃分需由警方根據事故現場的具體情況,如一方的行駛軌跡、速度、剎車痕跡等多種因素綜合判斷。”譚敏濤律師強調。

4月7日,記者聯繫到處理現場事故的交巡警部門,工作人員表示目前事故仍在處理中,具體情況不太清楚,他同時提供了負責該事故處理的李姓民警電話。但截至發稿,李警官電話一直處於關機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