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泰安日報
中國民間有“四五清明”之說,但清明並不是就固定在4月5日這一天。事實上,清明在公曆中的日期會在4月4日、4月5日和4月6日這三個日子中變動,今年清明就是4月4日。因為二十四節氣是以太陽在黃道上的運行為劃分標準,每運行15度定為一個節令或中氣,統稱為節氣。太陽黃經達到15°,就是踏入清明節的準確時間。 通常來說,每個節氣在農曆中都有一個特定的時刻。但由於每年農曆對應公曆的時間並不固定,所以節氣的時間體現在公曆上也就出現搖擺。清明是個非常特殊的節日,它不僅在公曆中時間不固定,在農曆中也沒有什麼規律。比如前年是在閏二月十五,去年是在二月廿六,今年在三月初七。為什麼會有這樣大的差異呢?要知道,我國的農曆為陰陽合歷,以月相變化的週期和地球繞太陽運行的周期為依據制定。歷月的平均值約等於一個朔望月,平年為12個月,閏年則為13個月,平年與閏年日數相差甚大。如果不以月曆為標準確定節日日期,變化就會很大,清明節就是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