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讓他陪自己複習考研,男生篡改好友志願!後續來了
更新于:2025-03-27 14:45:48

  據新疆法治報消息,近日,伊寧市人民法院採納伊寧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的罪名及量刑建議,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依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2024年12月,伊寧市檢察院依法對依某某篡改他人專升本志願一案提起公訴。

  經審查,被告人依某某與被害人買某某為同窗好友,二人同時報名參加專升本考試。依某某因考試成績不理想,想讓好友買某某將來陪自己一起複習考研,遂利用之前説明買某某查看報名信息時獲取的賬號密碼,擅自登錄教育考試系統,將買某某填報的六個志願全部刪除,后為買某某填報了歷年錄取分數線遠超買某某分數的高校,導致本可被錄取的買某某最終落榜。

  案發後,買某某向公安機關報案。

  伊寧市檢察院接到公安機關案情通報后,立即指派檢察官提前介入,圍繞電子數據固定、主觀故意認定等關鍵問題提出偵查意見,督促公安機關調取相關證據,形成完整證據鏈,確認依某某的犯罪事實。

  經審查,依某某為一己私念篡改他人報考志願,導致買某某專升本考試落榜,失去被理想院校錄取的機會,不僅破壞了招錄工作的正常秩序,同時剝奪了買某某受教育權的自主選擇權,甚至改變買某某一生的職業發展,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其行為涉嫌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罪。

  庭審中,依某某痛哭流涕,多次向買某某懺悔,並表示願意盡自己所能向買某某進行經濟補償。2025年3月17日,伊寧市人民法院採納伊寧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的罪名及量刑建議,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依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