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個稅匯算已在3月1日拉開了序幕!自3月21日起,無需預約就可以直接辦理2024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簡稱“個稅匯算”)。
近日,網友郭小姐(化名)向南都記者反映,她今年在填寫個稅匯算的時候彈出了“您的住房貸款可能已結清或為非首套房貸款,填報的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可能不符合扣除辦法規定,請核實確認……”的資訊。郭小姐對此表示不解,自己填報的房產明明還在還貸,怎麼會出現這樣的彈窗呢?郭小姐通過搜索發現原來有不少網友也收到了一樣的彈窗,她在網友的分析下,才發現原來是她自己之前對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的政策理解錯了。
“我跟我老公名下各有一套房,而且都是符合首套住房貸款利率,2020年度個稅匯算的時候因為對政策不是太瞭解,想著房貸可以抵扣個稅,我就填了我名下的房產資訊,當時也沒跟老公商量由誰來填。”郭小姐告訴南都記者,她是因為今年收到彈窗以後,通過跟丈夫溝通這個事才知道,原來他們各自都根據自己的房產填了100%的抵扣比例。
於是,郭小姐在系統上申請對往年的個稅匯算進行更正,讓郭小姐沒想到的是,除了要補交多退的稅款以外,僅2020年度她就需要補交上千元的滯納金。郭小姐告訴南都記者,2020—2023年度她需要補交的稅額已達上萬元。“因為前幾年在填寫住房貸款利息專項扣除的時候都是預設沿用了2020年填寫的住房資訊,往年都通過了審核,當時就以為自己填寫的內容沒有問題,如果今年沒提醒,我可能都不知道填錯了。”
什麼是滯納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計算公式:滯納金=滯納稅款×滯納天數×0.05%
2019年,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全面實施。這次改革,除了將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以外,還首次建立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並設立了專項附加扣除專案。截至目前,我國已完成了5次個稅匯算。
雖然個稅匯算對很多居民來說已經不是新鮮事,但從網友在社交平臺分享的經歷來看,郭小姐僅是今年在個稅匯算上眾多被“卡”的居民之一。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南都記者分析網友反饋的情況發現,主要原因是部分納稅人對專項附加扣除的填報規範要求還理解得不夠深。此外,隨著部門間數據的不斷打通,個稅匯算也變得越來越規範化、智慧化。
目前,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包括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七項。在個稅匯算申報中,有哪些注意事項呢?南都記者通過梳理網友反映較多的住房貸款利息、子女教育、贍養老人、繼續教育等問題,為你整理了一份實用指南!
住房貸款利息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規定,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圖源中國稅務報。
Q1:如果有兩套房是不是隨便選擇其中一套扣除都行?已婚人士夫妻雙方應該如何填報?
從規定來看,住房貸款利息專項扣除必須是滿足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的住房才能申請,如果是非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則不能申請。
對於符合條件的已婚納稅人,除了是夫妻雙方都在婚前各自購買了一套符合扣除標準的房產可以選擇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50%扣除外,其他情況都只能選擇由其中一方按照100%扣除。
Q2:如果收到“您的住房貸款可能已結清或為非首套房貸款……”“您填報的貸款合同編號與其他年度不一致……”等資訊提醒,需要怎麼處理?
看到這個彈窗,首先需確認一下自己填報的住房貸款利息專項扣除是否滿足填報的要求,如果發現自己存在填報錯誤,需要及時修改,而且如果往年已經填寫錯誤了,則需要對往年的申報進行更正申請,這種情況需要補交多退的稅額及相應的滯納金。
如果確定自己是符合條件的,請核對填寫的資訊有沒有錯誤,從網友反饋的情況來看,不少網友是因為今年系統里採集到的貸款合同編號與以前年度不一致所導致的,遇到這種情況,如果只填報過一套住房的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的,只需要更新貸款合同編號即可。
具體操作步驟:在“專項附加扣除”功能介面,填報記錄位置選擇查詢年度,可查詢相應年度專項附加扣除。
若以往年度填報的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中貸款合同編號或其他資訊填寫錯誤的,可以作廢相應年度的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重新填報。若只是某一年度填報錯誤其他年度均正確的,可以在錯誤的年度的填報詳情頁面點擊[修改]→[修改貸款資訊]。
Q3:如果之前填報的符合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已經賣掉了,新購買的住房也符合首套住房貸款利率,需要如何處理?
根據規定,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若需要使用新的這套住房申請專項附加扣除,則需要作廢之前的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並更正相應年度的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這種情況需要補稅及滯納金。
子女教育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其中,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於學前教育階段;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圖源中國稅務報。
Q4: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是只能填報一個子女嗎?父母雙方應該如何填寫?
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並非只能填一個子女,符合條件的所有子女都可以填寫。申報的時候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
Q5:如果收到“您填報的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涉及人員XXX,納稅人XXX已填報享受子女教育且扣除比例之和超過100%……”應該如何處理?
遇到這種情況,父母雙方需要提前協商好,由誰進行填報,如果想兩個人都按照50%的比例進行申報,則需要讓已經填報了按照100%比例扣除的一方修改比例為50%。如果發現往年父母雙方都按照100%填報了,則需要其中一方作廢往年的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申請,並補交相應的稅額。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同一個自然年度子女存在跨教育階段的情況,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兩條子女教育資訊,在填寫上一階段子女教育資訊的需要將“當前受教育階段結束時間”填寫完整,結束時間包含寒暑假時間。如,去年9月,子女從學前教育階段跨到義務教育階段,需要同時填寫學前教育階段、義務教育階段的資訊。如果父母雙方是按照每人50%的比例扣除的,則兩人填寫的資訊需要保持完全一致。
Q6:去年9月,年滿3周歲的子女開始接受學前教育,在個稅匯算中應該如何填報專項附加扣除?
這種需要分別填報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以及子女教育兩項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當前,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也是按照每個子女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與子女教育一樣,只能選擇由父母其中一方按照標準的100%扣除或者每人分別按照標準的50%扣除。
圖源中國稅務報。
贍養老人
根據規定,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年滿60周歲(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周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可申請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其中,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贍養老人項目統一按照每月3000元的標準進行定額扣除;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贍養老人專案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3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500元。
圖源中國稅務報。
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分攤方式一共有三種,分別為均攤、約定分攤和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簡單來說,均攤就是大家平分;約定分攤就是兄弟姐妹自行約定分攤比例;指定分攤則是由父母指定誰多扣、誰少扣。採取指定分攤或者約定分攤方式的,每個納稅人分攤的扣除額最高不得超過每月1500元,並簽訂書面分攤協定。指定分攤與約定分攤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攤為準。
Q7:如果父母年齡均超過60周歲,在進行贍養老人扣除時,是否可以按照兩倍標準扣除?
不能。該項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數計算,即使父母都滿足扣除標準,也只能按照每月3000元的定額標準進行扣除。
Q8:對於已婚人士,如果父母均不超過60歲,但公婆或者岳父母超過60歲,是否可以用他們的信息進行抵扣?
不可以。納稅人贍養老人指的是贍養一位及以上年滿60周歲(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周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能填報公婆或者岳父母的資訊。
Q9:作為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後再婚的,如何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對於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後重新組建家庭,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沒有納稅人以外的其他子女進行贍養,則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準享受每月3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獨生子女享受扣除。在填寫專項附加扣除資訊表時,納稅人需註明與被贍養人的關係。
繼續教育
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該項扣除可以選擇由本人扣除,也可以選擇由父母扣除。
納稅人接受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圖源中國稅務報。
Q10:在同一年度同時符合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支出及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是否可以同時填報?
可以。如果在一個年度內,既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又存在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可以疊加享受抵扣,兩者屬於不同的繼續教育類型。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同一年度同時取得多項職業資格證書,只能填報享受其中一個,即最多只能按照標準定額扣除3600元,而且該項抵扣只能是在取得證書的當年申請。此外,不在《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內的職業資格證書不可享受該項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