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銀行卡開通免密支付功能了嗎?雖然很方便,但存在被盜刷和被詐騙的風險。廣州一女子被人盜刷了三年,才發現。
3月17日,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通報了一起案件,被告人利用拾獲銀行卡的免密支付功能持續3年進行盜刷消費,被判處刑罰。
某日,馬某無意中拾獲陳女士名下的一張銀行卡。抱著僥倖心理,他走進附近一家速食連鎖店,利用銀行卡閃付功能(小額免密支付功能)順利地支付了餐費。
獲得甜頭之後,在往後的三年時間里,馬某先後多次在速食連鎖店的不同門店以同樣的方式消費,盜刷金額累計人民幣3.1萬余元。
三年後,陳女士在登錄手機銀行時才發現,自己的銀行卡里有多筆不是自己的消費記錄,於是報警。同月,馬某攜帶該銀行卡自行到公安機關投案。馬某家屬主動向陳女士賠償損失人民幣3.5萬元並得到諒解。
荔灣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后判決:被告人馬某犯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二萬元。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經辦法官龍滋霖指出,刑法規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發行的具有消費支付、信用貸款、轉帳結算、存取現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電子支付卡。
本案被告人冒用他人信用卡消費,數額較大,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拾得、騙取他人信用卡並使用,竊取、收買、騙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他人信用卡資訊資料並通過互聯網、通訊終端使用等情形。
提醒
銀行卡免密支付功能方便快捷,但也給不法分子實施盜刷等違法犯罪活動帶來了可乘之機。如果沒有設置扣款簡訊或者被盜刷的單筆金額較小,通常難以及時察覺。
廣大群眾應妥善保管好個人銀行卡,謹慎開通免密支付功能。
如有開通,應盡量做到銀行卡不離身,不要告訴他人自己的帳號和身份資訊,並設定日度限額或者單筆支付限額,通過定期查閱帳單等方式確認支付安全。
如不慎丟失銀行卡或者發現不明轉帳、消費記錄,應立即掛失、及時補辦,以免造成財產損失。
撿拾他人銀行卡后應及時歸還失主或者主動交與相關銀行、公安等部門,不可佔為己有並冒用,莫因一時貪念,觸碰法律紅線。
來源: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荔灣政法
【來源:廣州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