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毛藝融
3月21日晚間,海南普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普利”)發佈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的事項,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同時,公司確定觸及《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公司披露的利潤總額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虛假記載的利潤總額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利潤總額合計金額的50%”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及可轉債將被終止上市。自3月24日起公司股票及可轉債將停牌,等待被做出終止上市決定。
“懲首惡”與“打幫兇”並舉,堅決出清“害群之馬”。*ST普利財務造假具有系統性、隱蔽性,多名董事、高管參與其中。經過細緻縝密的調查,造假真相水落石出,等待其的是嚴厲的追責和懲戒。公司及6名責任人將被累計處以2420萬元的高額罰款。其中,范敏華作為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組織公司財務造假,財務總監羅佟凝參與、實施財務造假,違法情節嚴重,該兩人除分別被處以500萬元、400萬元罰款外,還將分別被採取10年、8年證券市場禁入。
業內人士認為,上述處理,彰顯出監管層對財務造假“零容忍”,組織、指使、參與、實施造假行為的責任主體均難逃法網。該案處罰力度之大,震懾之深,足見監管機構嚴肅懲治財務造假、淨化市場生態的立場與決心。
深交所表示,對於嚴重財務造假觸及退市情形的上市公司,將嚴格執行退市制度,堅決出清此類“害群之馬”,捍衛市場正常秩序。
嚴懲財務造假,立體化追責進行中。3月21日,證監會表明態度,對於存在嚴重財務造假的上市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行政處罰、強制退市並非終點,證監會還將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實施全方位、立體化追責。對於可能涉及的犯罪線索,也將堅持應移盡移的工作原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規定移送公安機關。
對於因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承受損失的適格投資者,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將積極發揮專業作用,綜合運用支持訴訟、示範判決、專業調解、代表人訴訟等方式依法幫助投資者維權,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同時,證監會將對相關中介機構的執業行為進行調查。
(編輯 張偉)